【问题】据国家安全监督局高度中心统计,2002年全国共发生工矿企业伤亡事故13960起,死亡14924人。2003年1—11月,全国共发生工矿企业伤亡事故13378起,死亡14675人。请问:适用工伤保险补偿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解答】《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的认定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第一,应当认定为工作的情形:(1)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和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职工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职工患职业病的;(5)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二,视同工作的情形:(1)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2)职工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代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这些情况,严格地讲并非与履行职务有关,便基基于鼓励见义勇为或者维护伤残军人利益等特残考虑,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将之纳入工伤处理。这也体现了工伤保险的国家强制性和社会公益性。
第三,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1)职工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职工醉酒导致伤亡的;(3)职工自残或自杀的。(www.xing528.com)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残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业病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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