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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起火保险公司是否应赔付?

时间:2023-08-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3年1月3日发生火灾造成车辆损毁。事故发生后经公安消防部门认定,该次火灾的起火点位于投保车辆一侧距车有近二米的地方,起火原因不明。随后李某向保险公司索赔,但遭到拒赔。因此,对于保监会颁布的文件中确认的自燃以及不明原因产生火灾,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付的规定,保险公司有责任明确予以说明,如果没有明确说明的,则该条款不发生效力,保险公司不得据此而拒绝赔付。

车辆起火保险公司是否应赔付?

【问题】2002年12月,李某在保险公司办理了车辆损失保险合同。2003年1月3日发生火灾造成车辆损毁。事故发生后经公安消防部门认定,该次火灾的起火点位于投保车辆一侧距车有近二米的地方,起火原因不明。随后李某向保险公司索赔,但遭到拒赔。他们的理由是根据保监发(2002)102号《机动车保险条款解释》第一部分第3条第(六)项关于:“自燃以及不明原因产生火灾”的规定属于负责事由,因此拒赔。请问:不明原因引起的火灾导致车辆起火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付?

【解答】此案要判断保险公司是否有赔付责任,还要看当初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是怎样约定的。

保险法》第10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第19条规定:“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保险人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价值;(www.xing528.com)

(七)保险金额

(八)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九)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十)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十一)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第20条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在前条规定的保险合同事项外,可以就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作出约定。”

但是,请注意以下《保险法》关于保险合同条款的一些特殊规定:

第19条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第31条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因此,对于保监会颁布的文件中确认的自燃以及不明原因产生火灾,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付的规定,保险公司有责任明确予以说明,如果没有明确说明的,则该条款不发生效力,保险公司不得据此而拒绝赔付。另外,保监会颁布的任何文件内容如果和保险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的,则保监会的文件规定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0、18、19、20、3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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