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王某在生病住院时,由于医院方面的原因,对病人造成了不良的医疗效果。王某的家属便认为是医务工作人员的失误造成的,于是去找医务工作人员,但是没有得到满意答复和完善解决。
【问题】王某在生病住院时,由于医院方面的原因,对病人造成了不良的医疗效果。王某的家属便认为是医务工作人员的失误造成的,于是去找医务工作人员,但是没有得到满意答复和完善解决。请问:医疗纠纷中,病人能直接向医务人员申请赔偿吗?
【解答】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发生医患纠纷后应由医疗机构首先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在我国目前状态下,医疗机构大都具备法人资格。《民法通则》第43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意见)第58条规定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的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发生医患纠纷后,医务工作人员不直接承担法律责任,应由医疗机构直接承担。但是由医疗机构直接承担法律责任必须满足几个条件:第一,医患纠纷必须是由医务工作人员造成的,如果是由医务工作人员以外的人造成的,医疗机构不承担法律责任。第二,医务工作人员的医疗活动必须是以医疗机构的名义进行,如医务人员在工作之余私下为他人进行诊疗造成不良后果,就不是以医疗机构的名义进行活动,医疗机构不承担法律责任。第三,医务工作人员的活动必须是与诊疗,也就是与医疗机构的业务性质有关的活动。如果医务工作人员在业务之外与患者发生纠纷,造成不良后果,应由医务工作人员自己承担。当然,医疗机构承担了民事法律责任后,还可以根据医务工作人员的过错程度向医务工作人员追偿,或者追究其行政责任。(www.xing528.com)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4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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