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1.下列项目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误餐补助是指按照财政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
提示 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助、津贴不属于误餐补助,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特殊规定(如表5-21所示)。
表5-21 工资薪金的特殊规定内容
(二)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1.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2.律师以个人名义再聘请其他人员为其工作而支付的报酬,应由该律师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为了便于操作,税款可由其任职的律师事务所代为缴入国库。
3.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1.作品包括文学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
2.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也应按“稿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以及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1.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取得专利赔偿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3.对于剧本作者从电影、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不再区分剧本的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单位,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例题5-31单选题】(2018年真题)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
A.年终加薪 B.托儿补助费 C.差旅费津贴 D.国债利息收入
【答案】 A
【解析】 选项A,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BC,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D,属于免税收入。
【例题5-32多选题】(经典好题)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个人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税目计缴个人所得税的有( )。
A.某经济学家从非雇佣企业取得的讲学收入
B.某职员取得的本单位优秀员工奖金
C.某工程师从非雇佣企业取得的咨询收入
【答案】 AC
【解析】 选项B,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征税;选项D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税。
【例题5-33多选题】(经典好题)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目计缴个人所得税的有( )。
A.作家公开拍卖自己的小说手稿原件取得的收入
B.个人取得专利赔偿所得
C.专利权人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专利取得的收入
D.商标权人许可他人使用商标取得的收入
【答案】 ABCD
【解析】 上述选项均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居民个人的全年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居民个人每一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年收入额的确定。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如表5-22所示。
表5-22 综合所得年度计税收入额
2.专项扣除。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即员工承担的三险一金)。
3.专项附加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1)子女教育。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提示 ①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
②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③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规定执行。
④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⑤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2)继续教育。
①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提示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②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提示 ①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②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4)住房贷款利息。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提示 ①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②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5)住房租金。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如表5-23所示。
表5-23 住房租金的扣除
提示 ①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②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③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④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6)赡养老人。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①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②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每月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1000元。
提示 ①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②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指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4.其他扣除。
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月200元,年2400元)、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提示 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居民个人年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总结,如图5-6所示。
图5-6 居民个人年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5.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适用3%~45%的超额累进税率,详见表5-24。
表5-24 居民个人年综合所得适用税率表
注:①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②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依照本表按月换算后计算应纳税额。
【案例5-9】 假设2019年甲公司职员李某全年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80000元,兼职收入20000元,稿酬收入12000元。当地规定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基本养老保险为8%,基本医疗保险为2%,失业保险为0.5%,住房公积金为12%。李某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的缴费工资基数为10000元。李某正在偿还首套住房贷款及利息,李某为独生女,其独生子正在读大学三年级,李某父母均已年过60岁。李某夫妻约定由李某扣除贷款利息和子女教育费。计算李某2019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①2019年全年计税收入额=180000+20000×(1-20%)+12000×(1-20%)×70%=202720(元)
②全年费用为60000元。
③全年专项扣除=10000×(8%+2%+0.5%+12%)×12=27000(元)(www.xing528.com)
④全年专项附加扣除=1000×12(李某扣除子女教育)+1000×12(李某扣除首套住房贷款利息)+2000×12(李某是独生女赡养老人)=48000(元)
⑤扣除合计=60000+27000+48000=135000(元)
⑥应纳税所得额=202720-135000=67720(元)
⑦应纳税额的计算。
方法一:应纳税额=67720×10%-2520=4252(元)
方法二:应纳税额=36000×3%+(67720-36000)×10%=4252(元)
提示 方法一是根据速算扣除数计算的;方法二是根据超额累进概念计算的。
【例题5-34多选题】(经典好题)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综合所得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纳税人赡养2位及2位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
B.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相关支出按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标准扣除
C.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由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时扣除
D.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发生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答案】 ABC
【解析】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选项D没有指明是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故选项D不符合题目要求。
【例题5-35多选题】(2020年真题)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专项附加扣除的有( )。
A.继续教育 B.子女抚养 C.赡养老人 D.子女教育
【答案】 ACD
【解析】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例题5-36单选题】(2020年真题) 有关王某稿酬收入15000元在计算当年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收入额,下列计算列式正确的是( )。
A.15000×(1-20%) B.15000×(1-20%)×70%
C.(15000-4000)×(1-20%) D.(15000-4000)×(1-20%)×70%
【答案】 B
【解析】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六)居民个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1.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预扣预缴计算。
(1)扣缴方法。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税款多退少补。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自2020年7月1日起,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是指自纳税年度首月起至新入职时,未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未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过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
(2)预扣预缴(详见表5-25)。
表5-25 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率表
【案例5-10】 某居民个人甲某2019年每月取得工资收入25000元,每月缴纳社保费用和住房公积金3000元,该居民个人作为独生子独立赡养自己60岁以上的父母,全年均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请计算该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扣缴义务人2019年1月、2月、3月预扣预缴的税款金额(对上述专项附加扣除,该个人选择在任职单位预扣预缴其税款时扣除)。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甲某每月的专项附加扣除依次:赡养老人2000元/月,首套住房贷款利息1000元/月。
1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5000-5000-3000-2000-1000=14000(元)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14000×3%-0=420(元)
2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5000×2-5000×2-3000×2-2000×2-1000×2=28000(元)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28000×3%-0)-420=420(元)
3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5000×3-5000×3-3000×3-2000×3-1000×3=42000(元)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42000×10%-2520)-420-420=840(元)
2.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的预扣预缴计算(详见表5-26)。
表5-26 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率表
提示 ①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800元,预扣预缴所得税额=(收入额-800元)×20%。
②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1-20%)。
a.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按20%的预扣率预扣预缴所得税。
预扣预缴所得税额=收入额×(1-20%)×20%
B.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按30%的预扣率预扣预缴所得税。
预扣预缴所得税额=收入额×(1-20%)×30%-2000元
C.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00元的部分,按40%的预扣率预扣预缴所得税。
预扣预缴所得税额=收入额×(1-20%)×40%-7000元
3.向居民个人支付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预扣预缴计算(如表5-27所示)。
表5-27 居民个人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
提示 “次”的规定:
①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②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③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④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用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案例5-11】 W公司职员王某2019年取得如下收入:
①每月基本工资8000元,绩效工资4000元,饭补500元。
②兼职为甲公司财会人员进行培训,每月取得收入5000元。
③取得乙公司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20000元。
④在丙公司出版的杂志发表论文取得稿酬3200元。
已知:单位每月代扣“三险一金”共计1800元;王某向税务机关申报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为每月4000元。分析计算:
(1)W公司1月向周某支付工资,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甲公司每月向周某支付报酬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3)乙公司向周某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4)丙公司向周某支付稿酬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1)1月份累计工资收入=8000+4000+500=12500(元);减除费用5000元;专项扣除1800元;专项附加扣除4000元。
1月累计预扣税款应纳税所得额=12500-5000-1800-4000=1700(元)
1月份应预扣预缴税额=1700×3%=51(元)
(2)甲公司每月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5000×(1-20%)×20%=800(元)
(3)乙公司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20000×(1-20%)×20%=3200(元)
(4)丙公司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3200-800)×70%×20%=336(元)
(七)非居民个人应纳税额计算★★
1.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2.扣缴义务人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以下方法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非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的确定。其中,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2)适用税率。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的非居民个人月度7级超额累进税率表,详见表5-28。
表5-28 非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税率表
(3)应纳税额的计算。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5000元/月
工资薪金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5000元/月)×税率-速算扣除数
非居民个人的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计税收入额=每次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非居民个人的稿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计税收入额=每次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减按70%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
①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收入×(1-20%)×税率-速算扣除数
②稿酬所得应纳税额=收入×(1-20%)×70%×税率-速算扣除数
③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收入×(1-20%)×税率-速算扣除数
【案例5-12】 汤姆森为儿童心理研究专家,属于我国非居民个人。某著名早教中心邀请汤姆森进行2个月的专题讲座,第一个月举行讲座2次,第二个月举行讲座1次,每次取得收入3500元。分析计算汤姆森专题讲座取得收入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本例中汤姆森取得讲座收入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应以每个月的收入为一次。
则第一个月讲座2次,取得收入7000元,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7000×(1-20%)×10%-210=350(元);第二个月讲座1次,取得收入3500元,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3500×(1-20%)×3%=84(元)。
汤姆森专题讲座取得收入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350+84=43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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