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社会化过程、价值观念的形成和主体性的获得,这是一个问题的3个不同侧面。所谓社会化,就是指个体在社会中学习知识和技能,并在某种程度上被诱导着去适应他所在的社会或群体的价值观念的过程。每个新生儿的生物潜能都是非常广泛和不确定的,在他们尚未成熟的漫长岁月里,他们的冲动和能力逐步被引导到一定的社会模式里,将社会价值观念内化,使他们作为一个名副其实的社会成员而存在。
从文化学的角度看,人是一种文化动机,个人的成长、社会化过程就是不断接受、消费社会文化,由生物人变为文化人的过程。社会化的结果,就是一定行为方式的获得,也就是一定的价值观念的掌握。因为一切行为方式的深层和背后都是一定的价值观念,它构成文化结构的核心内容,具有极强的辐射力和穿透力,不仅影响人们做什么,而且影响人们如何做,并通过行为而影响行为的结果和效果。
在心理学家看来,明确而坚定的价值观念的有无是区分一个人人格是否健康、心理是否成熟的标志。奥尔波特指出:“是否拥有坚定的价值观这一点,把健康人从神经病患者中清楚地区分开来。神经病患者没有价值观,或者仅仅有片断的和短暂的价值观。神经病患者的价值观不能持久或强烈到足够联接成统一生活一切方面的程度。”(舒尔茨,《成长心理学》,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47~48页。)他以道德观念为例,认为“道德以有助于人生观的统一”,“不成熟的道德心像儿童的道德心一样,是驯服和盲从的,充满了限制和禁律。这种道德心从童年到成年都有。它的特点是‘必须’,而不是‘应该’。换言之,不成熟的人说的是‘我必须这样行动’,而成熟的人说的是‘我应该这样行动’。成熟的道德心由对自己和对他人的义务感和责任心组成,并且可能深深扎根于宗教和伦理的观念中”。(www.xing528.com)
因此,人的价值观念和人的行为是互动的。一方面,人的社会行为是其价值观念的基础,价值观念的变革取决于人的行为方式的变革;另一方面,人的行为都是在一定的价值观念的指导下形成的,人的行为及其方式的变革取决于价值观念的变革,价值观念是人的行为及其方式变革的前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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