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资产组合管理的“进阶”,也就是第二个阶段,即贷后资产管理阶段。为了解决“信贷悖论”问题,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的信用风险管理方法得到了推进和完善,主要是从转移信用风险的视角,形成了三种对银行信贷资产信用风险管理较为有效的管理工具:信贷资产转让交易、信贷资产证券化交易和信用衍生品交易。目前,贷款转让、资产证券化以及信用衍生产品等是贷后资产管理阶段的主要工具方法。信贷资产证券化是将原本不流通的金融资产转换成为可流通资本市场证券的过程。信贷资产证券化种类很多,其中抵押贷款证券是证券化的最普遍形式。信用衍生产品是指用来分离、转移和对冲信用风险的各种工具的总称,交易双方利用信用衍生产品来增加(或减少)对某一经济实体的信用风险暴露,主要包括信用违约互换(CDS)、指数CDS和担保债务凭证(CDO)等产品。我国当前已有的工具主要包括贷款转让、资产证券化以及信用风险缓释工具。
(一)信贷资产转让
如图所示,信贷资产转让交易是信贷资产购买者通过支付对价,将直接的借贷关系从商业银行转移到信贷资产购买者。交易完成后,商业银行的权利将转移给信贷资产购买者,该购买者不仅仅得到了利息的收益权,而且也拥有一些对于借款人的直接行动的权利,借款人将按比例偿还本息给购买者。商业银行作为信贷资产出售方,将其持有的信贷资产的全部权利或部分权利转让给购买方,信贷资产购买方一般是机构投资者,如几个愿意承担风险的商业银行或证券公司组成银团,信贷资产的借款人将把偿还的本息按期、按比例偿付给购买方。信贷资产转让交易业务已演变成银团贷款一级市场分销交易与银团资产二级市场转让与交易两级业务,实现了信贷资产业务的动态组合管理,从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贷款业务的集中度,并调整和改善了客户结构,对于解决商业银行“信贷悖论”问题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信贷资产证券化
商业银行将所持有的各种流动性较差的同类或类似的贷款组合成若千个资产库,出售给专业的融资公司,再由融资公司以这些资产为抵押,发行具有充分流动性的资产抵押债券,从而提高贷款资产的运行效率,降低信贷运作风险,优化资源配置。资产证券化业务最初出现于上个世纪70年代初的美国住宅抵押贷款市场。70年代之前,美国市场利率波动很小,而且在相当严格的管制体系下,金融机构在各自的有限范围内享受着相当稳定的利差收益。1969年开始,美联储为了抑制通货膨胀,不得不采取高利率政策,使市场利率水平不断上升,而商业银行机储贷协会等金融机构却受到《Q条例》的限制,其存款利率水平与市场利率水平的差距加大,因而竞争实力下降,经营状况恶化。为摆脱这一困难局面,从事存贷款的商业银行不得不考虑盘活其资产(主要是债权,尤其是住宅抵押贷款的债权),以改善其经营状况。同时美国的三大抵押贷款公司:联邦国民抵押协会(通常被称为“房利美”)、联邦住宅贷款抵押公司(在金融界通常被称为“房地美”)和政府国民抵押协会,已经从金融机构的手中收购了大量的住宅抵押贷款,并且为许多金融机构的住宅抵押贷款提供担保,为住宅抵押贷款的证券化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为了转嫁利率风险,获取新的资金来源,上述三大公司和从事住宅抵押贷款的商业银行纷纷将其所持有的住宅抵押贷款按期限、利率等进行组合,以此组合为担保或抵押贷款,发行抵押债券,从而实现了住宅抵押贷款的证券化。随着美国资产市场的规模不断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种类不断丰富,产品结构也日趋复杂。(www.xing528.com)
资产证券化从广泛意义可以被界定为一个过程,通过这个过程将具有共同特征的贷款、消费者分期付款合同、租约、应收账款和其他缺乏流动的资产包装成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具有投资特征的带息证券(Frank J.Fabozzi,1991)。资产证券化是一个具有广泛范围的过程,而证券化技术是资产证券化的核心,因此,“一切具有稳定的现金流的产品均可以证券化”。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在其持有期间,如果没有发生违约等信用风险事件,则会持续获取较为稳定的现金流。现代商业银行为转移信用风险和其他风险,如利率风险,用证券化技术处理信贷资产及其稳定的现金流,成为其管理风险的重要手段。信贷资产证券化是商业银行将缺乏流动性的、但具有未来现金流收入的信贷资产,按照某种共同的特质汇集成一个组合,并通过一定的证券化技术将该组合转换成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具有投资特征的证券的过程。如图所示,商业银行作为发起人,将其信贷资产组合从其表内业务中剥离出来,出售给特设目的机构SPV,由SPV对剥离资产组合进行打包,并设计成证券化产品出售给投资者,据此获得发行收入,而其信贷资产的本息则由中介服务机构收回并支付给投资者。信贷资产证券化交易模式将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为流动资产转移给投资者,该信贷资产隐含的信用风险则转移给购买证券的投资者。商业银行改变了发放贷款并持有到期的模式,通过转移信用风险降低了商业银行风险暴露。在这种情况下,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实施适当的抑制信用风险措施即可,而不必以牺牲客户关系等方式来控制信用风险。
(三)信用衍生品
信用衍生品交易是商业银行将信贷资产等类似的存在信用风险的业务,通过一些金融创新手段,将其信用风险剥离出来,并将其出售给愿意承担风险的机构,实现风险转移的目的。这里,商业银行属于信用风险转出者,而承担风险、投资信用衍生品的金融机构则属于信用风险接受者,信用风险转移者将向借款机构发放的贷款或类似存在信用风险的业务或产品,采取一定的方式交给信用风险接受者。对转移的信用风险,商业银行通过支付定期费的方式,获取信用风险接受者对发生的信用事件进行补偿损失的方式,转移出信用风险,这一过程是信用衍生产品最基本的交易模式。当前,常见的转移信用风险的信用衍生品类型有总收益互换、信用违约互换和信用联结票据等,尽管不同信用衍生产品所包含的内容、所给出的表现形式不一,但其本质的属性均是一种围绕信用风险转移的过程。信用衍生品将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引入一个全新的阶段。信用衍生品可以分离贷款的信贷风险,通过表外活动改变银行信贷资产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信用衍生品交易和合成信贷资产突破了信贷组合管理的约束条件,成为积极信贷组合管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信贷反思录】在贷后管理阶段商业银行如何有效运用信贷资产组合管理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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