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贷领域的虚假交易问题,最常见的就是贸易融资背景不真实的问题。例如,随着青岛港融资骗贷案的爆发,融资铜、铁矿石、棕榈油、大豆等大宗商品贸易融资套利行为浮出水面。在这个风险案例中,青岛港贸易融资中,有一部分是超出实体经济需求的融资,企业大多将铜、铁矿石等货物闲置在仓库,并未实际投入实体经济使用;另一部分则是无真实贸易背景的融资,如利用虚假转口贸易进行贸易融资,脱离实体经济,极易引发金融风险,对整体经济发展也有较大的危害。
(一)无真实贸易背景的企业融资模式
从实践来看,无真实贸易背景的融资模式大致包括以下三类:一是利用同一批货物、同一个提单,反复循环融资。比如,青岛港融资骗贷案,将同一批货物互相倒卖交易,甚至联合仓储企业对同一批货物开具不同的仓单,然后去各家银行进行质押贷款,套取资金。二是通过伪造、变造提单等物权凭证,虚构贸易背景,获取银行贸易融资。如大乾同逃汇案,该案犯罪嫌疑人在银行存款质押取得外汇贷款,利用伪造提单从事虚假转口贸易,将资金汇出至境内离岸账户或境外关联公司,随后再将境外资金回流结汇循环套利。三是企业获得银行贸易融资,收到货款后未及时向银行归还贸易融资款项或继续叙做其他短期贸易融资产品。如有些出口企业在银行获得贸易融资并结汇使用,而待收到境外汇入的货款后,又将货款结汇使用,而未及时向银行归还贸易融资款项。另有企业在贸易融资产品到期且已收到货款后,还继续叙做其他短期贸易融资产品。
(二)企业贸易融资背景不真实的主要成因及其危害
无真实贸易背景融资是多方利益驱动的结果。主要成因包括:企业融资受阻,特别是一些小微企业因无法从正规渠道获得银行贷款,转而通过贸易融资的方式获取所需要的资金;企业套利驱动,通过贸易融资将境外资金调入境内,获得境内外的息差和汇差收益后,连本带利将资金汇出境外;银行利益驱动,为企业办理贸易融资业务,能够增加业务收入,如果要求企业提供保证金(如美元保证金),还可吸收大额美元存款,使外汇存贷比指标达标。无真实贸易背景融资对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都具有较大的危害性:1,企业通过“即收远付”的形式套利,延迟对外付汇、提前出口收汇,短期内会扩大净流入规模,造成资金流入方面的压力,对结汇也会形成一定的压力。而流入资金一旦结汇使用,再加上以贸易融资名义获得的境内外汇贷款的结汇,将加大结售汇的规模,从而给外汇储备带来一定的上行压力。2,有部分银行融资流向了房地产等高风险领域,一旦房地产行业下行风险增加,银行将面临资金链断裂的风险,从而引发银行体系风险。3,银行资金并未进入实体经济,也未实际用于外贸企业的生产发展,而是停留在虚拟经济中,不利于经济发展和金融稳定。4,投机套利的需求挤压了企业的正常贸易融资需求,真正需要资金的企业无法获得银行资金,使银行资金无法得到有效配置。5,有的企业在向银行求贷无门的情况下,转而投向影子银行或地下钱庄,无疑将增加实体企业的资金成本,不利于实体企业生产发展,也会助长影子银行和地下钱庄的滋长。而游离于监管之外的影子银行和地下钱庄,对我国金融体系产生的危害性亦不容忽视。
(三)贸易背景在贸易融资业务中的重要性(www.xing528.com)
贸易融资由于具有“资金自偿性”的特点,对企业货物流的分析判断是反映真实的贸易背景,办理业务的关键所在。在实际业务中,适当的、有效的现金流控制措施是风险防范的必要手段。因为一旦贸易背景不真实,对应融资也就相应失去交易项下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回笼资金;贷后跟踪管理不到位,贸易项下对应的货款可能无法正常及时回笼设定的账户,融资的偿贷来源也可能因此丧失。贸易融资产品设计基于业务自偿性的原理,准入条件相对较低,所以更加注重于企业货物流和资金流的监控,在业务办理时尤其强调贸易背景,因为有真实的贸易背景,意味着有预期的还款来源,企业货款如果按预定设计好的途径回笼,贷后及时跟踪监控,及时收贷,那么融资风险就可控。因此,信用审批部门在贸易融资业务审查中,对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及资金的回笼管理情况十分关注。
(四)贸易背景真实性的相关对策
在落实贸易真实性的外汇管理政策中,银行的审核责任是核心,银行是管理的重点。由于利益所在,银行也是管理的难点。首先,应完善相关贸易融资外汇管理政策,强调银行对贸易背景进行真实性审核的责任。目前存在的问题是,银行在办理贸易融资业务时,通常会要求企业提供足额或高比例保证金,银行在无资金风险的情况下,自然怠于审核贸易背景的真实性,甚至主动放弃对贸易背景真实性的审核。银行应当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切实履行贸易融资真实性、合规性审查职责。具体来讲,银行应当在办理贸易融资业务时履行以下义务:一是确认交易背景的真实性;二是甄别虚构贸易背景的融资行为;三是制定相应的内控制度;四是对发现的可疑交易及时向外汇局报告。其次,丰富对银行的管理手段,督促银行落实外汇局提出的“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履行贸易真实性审核的职责。为此,应对银行贸易融资外汇业务开展现场检查,对发现的不合规行为要及时纠正,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要依法处罚。此外,还可以通过召开银行通报会,向银行发风险提示函,约见银行负责人谈话等方式,向银行喊话,让银行了解外汇管理的政策取向,将外汇管理政策贯彻到位。最后,通过综合头寸、短债规模等对银行进行审慎管理。通过对银行综合头寸以及短债规模进行数量控制,使银行主动调节贸易融资业务,进而达到积极支持实体经济真实贸易融资需求,防止企业虚构贸易背景套取银行融资的政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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