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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信贷技术的国际化实践:孟加拉格莱珉银行案例

时间:2023-08-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格莱珉银行一代模式以五人信贷小组为基础,形成了团体贷款技术。随后,格莱珉银行试行由穷人组成规模为10人左右的信贷小组,引入了连带责任的办法。贷款小组基金以8.5%的年利率存放在格莱珉银行。格莱珉银行同样要求每个借款人支付一笔贷款金额5%的费用,银行将此作为利息用于应急基金积累,用于拖欠、死亡、伤残以及其他不期事件下的保险。格莱珉银行对储蓄资金按照高于市场的利率支付利息。格莱珉银行坚持采用宽松的准备金政策。

小额信贷技术的国际化实践:孟加拉格莱珉银行案例

在孟加拉语中,Grameen意为“乡村”。孟加拉格莱珉银行(The Grameen Bank),又称“孟加拉乡村银行”。20世纪70年后,格莱珉银行通过团体贷款(group lending)向孟加拉农村极端贫困的穷人发放贷款,成功地实现了极高的还款率。20世纪80~90年代以来,在世界银行等机构的推动下,格莱珉银行的团体贷款技术在亚、非、拉各洲农村信贷市场推广。甚至,此种信贷技术在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的城市信贷中也有所体现,在这些国家的小微企业信贷也采用了与格莱珉银行类似的团体贷款技术。

(一)格莱珉银行一代模式中的团体贷款

1976年~1983年,在对穷人放贷的过程中,格莱珉银行形成了一代模式(Grameen I)。格莱珉银行一代模式以五人信贷小组为基础,形成了团体贷款技术。

1.组成五人信贷小组,引入连带责任。最初,格莱珉银行面向穷人发放个人贷款,贷款无须担保,信贷经理人很快就发现信贷风险难以控制。随后,格莱珉银行试行由穷人组成规模为10人左右的信贷小组,引入了连带责任的办法。在放贷之前,相互熟悉的借款人自愿组成信贷小组,成员之间彼此对贷款负有连带责任:如果一名成员不能偿还贷款,其他小组成员要负责偿还。如果成员提前离开信贷小组,偿还余额的责任就落在了其他成员身上。当整个信贷小组拖欠,偿还的责任就落在了中心。最后,格莱珉银行通过“试错法”发现,最合适的信贷小组规模是5名成员,并且成员经济地位要相似。

2.召开中心会议,发放贷款并实施监督。同一个村子中的许多信贷小组联合形成一个中心,每周召开一次中心级别的会议。不同性别小组成员分别形成不同中心。通过小组会议,选举出中心主席与副主席,任期一年。中心主席负责召开每周会议,督促贷款分期偿还,维护信贷政策,执行大会程序。银行信贷经理参加中心会议,业务在所有成员前公开办理。

3.次序贷款。贷款小组中的两名成员首先获得贷款。在1个月~2个月中,如果他们正常按周偿付贷款,另两名成员可获得贷款。最后,小组主席获得贷款。在小组所有成员的款项还清之前,任何成员不能再次得到贷款。次序贷款形象的表述为“2-2-1”放款。

4.分期偿还。贷款期1年,每周等额偿还本金(贷款额2%),共偿还50次。贷款利息以及应缴纳的应急基金,在每年最后两周收取。银行工作人员在中心会议上收取每周还款,并在成员的存折上进行记录。

5.小组基金。每个成员每周除了还贷款量2%之后,还需存1塔卡,以防拖欠时的共同需要。储蓄在贷款小组基金中积累,小组共同管理账户,从而给成员提供了共同财务管理的基本经验。离开贷款小组的成员,可以提取个人累积在基金中的每周储蓄,但不能要求贷款中5%的扣减。从成员违反信贷政策中征收的罚金,同样积累在贷款小组基金中。贷款小组基金以8.5%的年利率存放在格莱珉银行。在应对生病或社会仪式需要时,成员可以向小组基金借入消费资金。如果所有小组成员同意,小组基金同样可以进行贷款投资。小组决定这些贷的期限与条件,通常是无息的。通过创立小组基金,格莱珉银行确保了其信贷服务具有与非正规市场一样的灵活性。

6.应急基金。格莱珉银行同样要求每个借款人支付一笔贷款金额5%的费用,银行将此作为利息用于应急基金积累,用于拖欠、死亡、伤残以及其他不期事件下的保险。这笔基金在中心级水平由成员管理,需要中心主席、副主席与银行经理人对其运行联合签名。小组可以代表成员向应急基金索要2500塔卡或该成员积累额度的50%。(www.xing528.com)

(二)格莱珉银行二代模式:超越团体贷款

1998年,孟加拉发生严重洪灾,格莱珉银行的十余万客户受灾,大多数家庭财产灭失,大量人员伤亡,格莱珉银行的不良贷款猛升到30%左右。而根据“传统模式”,如果借款者不按时还款,就将被永远取消借款资格,这在很大程度上动摇了银行的客户基础,格莱珉银行面临生存危机。为弥补“传统模式”在应对系统风险时存在的缺陷,格莱珉银行于2000年推出了“第二代模式”。与第一代模式相比,主要进行了以下几方面的调整:取消了小组成员间的联保关系,借款人的借款基础从联保小组转移到了个人;取消“2-2-1”贷款次序安排,小组成员可同时获得贷款;不再要求小组提取5%的风险基金;小组被削弱为一个议事和相互监督的组织。其他调整包括:

1.贷款期限安排更为灵活。在“基本贷款”的基础上,增加了“灵活贷款”。如果借贷客户不能按时偿还“基本贷款”,就转入“灵活贷款”,而不是被取消借款资格。所谓“灵活贷款”,其实是在借贷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变更“基本贷款”的条款,比如延长贷款期限(不再局限于1年)、减少分期还款频次(如将每周还款改为每两周还款)等,使贷款条款更符合借款人的经济现实,减轻了还贷压力,增强借款人的还款信心和意愿,从而减少不良贷款的实际发生。

2.强化借款人个人的财务管理。要求每个借款人开设个人账户、特别账户和养老账户,将贷款的5%作为强制储蓄,均分为两份,分别存入个人账户和特别账户。同时,要求借款人每周在个人账户中小额存款。个人账户的资金可随时提取,特别账户资金用于购买格莱珉银行股金,不能提取,但享受分红。所有借贷8000塔卡(约138美元)以上的客户,每个月都要在养老金账户中存入50塔卡,客户达到退休年龄后分期返还。格莱珉银行对储蓄资金按照高于市场的利率支付利息。

3.改革准备金制度。格莱珉银行坚持采用宽松的准备金政策。“第二代模式”将准备金政策改为:对拖欠首次还款达到10周,或贷款逾期超过6个月的借款人,将其借款自动转为“灵活贷款”,并按欠款本息的60%~100%计提准备金。

4.对营业所和工作人员实行星级表彰制度。制定了五个方面的星级达标规定,包括小组成员6岁以上子女都要上学并完成5年教育,成员连续5年都超过了贫困线等,突出了银行的社会责任。

5.实行黄金客户成员制度。对连续7年保持100%还贷水平的客户给予黄金客户身份,可以获得较高信贷额度等优惠。

【信贷反思录】从格莱珉银行信贷技术的升级换代,可以得出哪些启示?商业银行在面对系统风险的冲击时,如何进行信贷技术的创新?如何理解借款人教育水平对于信贷还款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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