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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版物市场管理机构及北京市场监管策略研究

时间:2023-08-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的规定,设立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为市政府直属机构。上海市新闻出版局挂上海市版权局牌子。拟订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扫黄打非”工作。

上海出版物市场管理机构及北京市场监管策略研究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17号)的规定,设立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为市政府直属机构。上海市新闻出版局挂上海市版权局牌子。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的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有关新闻出版和著作权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市实际,研究起草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负责制定新闻出版(版权)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制定本市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和出版物进出口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新闻出版业的体制机制改革。

(3)负责出版(含互联网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等单位设立和变更的审核或审批;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4)负责出版物内容监管,指导并依法审核出版物的出版计划和选题,组织审读出版物;组织指导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出版、印刷和发行工作。

(5)负责对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核和监管。

(6)负责本市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管理,组织查处新闻违法活动。

(7)负责图书、报纸、期刊、音像、电子出版物市场的监管工作。(www.xing528.com)

(8)拟订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扫黄打非”工作。

(9)负责印刷业的监管。

(10)负责实施著作权行政管理,依法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

(11)组织开展新闻出版和著作权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负责出版物的进口管理工作,协调、推动出版物的进出口贸易。

(12)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市新闻出版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指导新闻出版人才队伍建设。

(13)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14)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内设20个机构:办公室、财务处、政策法规处、业务受理处、组织人事处、老干部处、出版产业发展处、新闻报刊管理处、出版管理处、科技与数字出版处、印刷管理处、发行管理处、市“扫黄打非”工作办公室、版权管理执法处、版权产业促进处、对外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监察室、机关党委、市新闻出版工会、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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