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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区出版法律政策研究及监管策略

时间:2023-08-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出版管理条例》于2001年12月25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3号公布,后又根据2011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出版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北京市新闻出版局正在积极与市人大、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协商,争取将条例列为市人大立法实施项目。

北京地区出版法律政策研究及监管策略

从国家的角度看,与期刊相关的规定有《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出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已经在2005年9月20日新闻出版总署第1次署务会议中通过,于2005年9月30日发布,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共六章六十七条,包括期刊创办和期刊出版单位设立(第二章)、期刊的出版(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于1990年通过,并于2001年和2010年两次修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和《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也是北京地区期刊市场监管法律依据。《出版管理条例》于2001年12月25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3号公布,后又根据2011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出版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为基础,为保护著作权人、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而制定。

从北京地区的角度看,较为重要的规定要属《北京市出版管理条例》了。北京市出版条例历经“立项审议”“调研起草”“推动立法”等阶段。2010年10月19日,《北京市出版条例》通过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议;11月20日,市新闻出版局向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领导专题汇报了《北京市出版条例》立法工作,得到明确支持;12月23日,《北京市出版条例》正式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委员会的立项审议。在市人大和市法制办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北京市出版条例》被列为2010年立法调研起草项目,北京市新闻出版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立法中涉及的数字出版、民营出版等重点内容进行调研论证,对《北京市出版条例》草案正在进行修订完善,并于2013年积极推动《北京市出版条例》立法工作。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多次组织调研和召开专题会议,对立法中涉及的数字出版、民营出版等重点内容向业内及相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新闻出版总署、市人大等单位对立法工作积极支持,时任署长柳斌杰亲自签发回复意见,对《北京市出版条例》立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北京市新闻出版局正在积极与市人大、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协商,争取将条例列为市人大立法实施项目。(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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