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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区报纸年检制度的落实情况

时间:2023-08-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报纸年检工作是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规范报纸出版行为、维护报纸行业秩序的重要手段。对于不按规定参加年度核验的报纸,经催告后一个月内仍未参加年检的,上报总局撤销许可证后予以注销登记。2015年北京地区报纸年检期限为2015年3月9日至4月30日。报纸核验的范围、内容和程序参照《报纸期刊年度核验办法》有关要求,结合日常审读监管工作,对北京地区2014年报纸出版导向、出版质量和出版单位经营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

北京地区报纸年检制度的落实情况

报纸年检工作是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规范报纸出版行为、维护报纸行业秩序的重要手段。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每年定期组织管辖范围内的报纸年检。通过年检,发现绝大部分报纸出版单位能够按照报纸出版管理规定,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格按照办报办刊宗旨,以正确的办刊理念和专业的内容出版报刊。大多数报纸出版单位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主管、主办单位管理严格规范,报纸印制出版质量较高,出版单位编辑队伍稳定,出版形式符合规范要求。在核验中发现有违规问题的报纸,将按照总局规定下达《报纸缓验通知书》,明确缓验期限及整改要求。缓验整改期满,向总局新闻报刊司上报对缓验报纸的拟处理意见、缓验报纸整改报告、整改后样报样刊等材料,视整改情况决定是否通过年检。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报纸出版单位,不予通过年度核验,并提请总局撤销其出版许可证。对于不按规定参加年度核验的报纸,经催告后一个月内仍未参加年检的,上报总局撤销许可证后予以注销登记。

2015年北京地区报纸年检期限为2015年3月9日至4月30日。报纸核验的范围、内容和程序参照《报纸期刊年度核验办法》有关要求,结合日常审读监管工作,对北京地区2014年报纸出版导向、出版质量和出版单位经营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2015年北京地区报纸年检重点核查以下七项内容:报纸主管、主办单位与出版单位是否属于挂靠关系,是否切实全面履行职责;报纸出版单位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是否满足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岗位资格;报纸出版导向是否正确,刊发重大选题内容是否履行备案手续,出版质量是否符合规定;报纸出版单位资本构成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报纸是否正常出版,是否存在转让出版权、超越业务范围、一号多报(刊)等违规行为;报纸经营和刊载广告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问题;报纸出版单位采编人员和记者站是否存在违规问题。同时,2015年的年检还重点关注如下几类情况:一是总局确定重点监管的报纸;二是我局确立的重点审读报纸;三是近年来多次缓验的报纸;四是调整办报办刊定位及变更刊期的报刊;五是重点核查面向少年儿童的报纸是否存在一号多报(刊)、偏离办报办刊宗旨和内容格调低俗、传播不利于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有害信息等问题;六是群众集中反映存在虚假新闻、有偿新闻、新闻敲诈等突出问题的报纸。(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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