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6月2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北京市“扫黄打非”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组建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以下简称市文化执法总队),挂北京市“扫黄打非”办公室牌子(以下简称市“扫黄打非”办)。市文化执法总队(市“扫黄打非”办)是负责本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市政府直属行政执法机构,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制监督处、执法一队、执法二队、执法三队。
文化市场监管是市文化执法总队(市“扫黄打非”办)的重要职责,体现在其主要职责的规定中:负责本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负责集中行使应由省级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等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职责及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职责;负责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区(县)文化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在北京市开展的历次打击侵权盗版图书,保护知识产权主题宣传,打击非法图书印刷、销售及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等各项活动中,市文化执法总队(市“扫黄打非”办)都发挥了核心主导作用,包括活动的发起、组织实施,调集成员单位力量等,是北京市图书市场监管的中流砥柱。
2.北京市各区文化委员会
北京市各区文化委员会(简称××区文化委),接受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的业务指导。下设文化市场管理科,依法审批管理辖区内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零售;负责辖区内“扫黄打非”办公室日常工作;依法对出版物出租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及个人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设立出版物直营连锁门店等予以备案;依法对辖区内印刷企业等的安全生产予以教育培训管理。
3.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北京市版权局)
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现北京市新闻出版局)是负责本市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和著作权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加挂北京市版权局(简称市版权局)的牌子。出版物市场监管是其工作内容,在其主要职责规定中有明确体现:负责监督管理本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市场经营活动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在市文化执法总队(市“扫黄打非”办)牵头进行的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图书经营单位人员法规培训(鉴定中心)、图书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中,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均是重要的参与方。
4.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
北京市公安局下设治安管理总队,职责之一就是依法组织对文化市场等进行社会治安管理。历年全国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北京主会场)活动,市公安部门执法人员都会参加;在市文化执法总队(市“扫黄打非”办)牵头开展的对出版物经营场所、出版物印刷企业的执法检查行动中,市公安部门都是联合检查组成员;在各项针对图书市场的专项整治活动中,市公安部门均是专项整治小组成员。(www.xing528.com)
5.北京市工商局
北京市工商局下设市场监督管理处,规范维护文化市场的经营秩序是其职责之一。在历年全国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北京主会场)活动中,在市文化执法总队(市“扫黄打非”办)牵头开展的对出版物经营场所、出版物印刷企业的执法检查行动中,在各项针对图书市场的专项整治活动中,市工商部门均是参与方或执法检查小组成员。
6.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市城管执法局),是负责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市政府直属行政执法机构。其职责之一是依法集中行使市政府决定赋予的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行使范围包括工商行政管理(无照经营处罚),路边游商兜售非法出版物、坐商无照经营行为等都是城管部门清查整治的对象。
市城管系统参加历年全国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北京主会场)活动,在市文化执法总队(市“扫黄打非”办)和各区文委执法队针对不同类型出版物经营场所(如游商地摊、大型出版物批发市场)所进行的联合执法检查行动中,市城管部门均是主力队伍。
7.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教委)将“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区县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等工作”作为主要职责之一,因此在市文化执法总队(市“扫黄打非”办)面向市内中学开展的以保护知识产权、打击盗版为主题的公益宣传活动(如“绿书签”系列宣传活动)中,市教委都是主要组织单位;同时在市文化执法总队(市“扫黄打非”办)联合各方开展的针对寒暑假时期、针对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针对少儿出版物市场开展的专项整治活动中,市教委均为专项小组成员。
按照《北京市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市邮政、海关、铁路、民航、交通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出版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或协助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出版物的发行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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