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1 月20 日
2020 年建设幸福新区工作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长春市2020 年建设幸福长春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扎实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增强全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及安全感。全年新区突出抓好11 大方面、60 件民生实事。
1.多渠道安置被征地农民,举办招聘会10 场,就业不少于1000 人;将符合条件的零就业家庭全部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实现城镇零就业家庭至少1 人就业,援助率达到100%。(人社局、各开发区)
2.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开发就业岗位1000个,促进就业1000 人,组织专场招聘会8 场,征集大学生创业项目5 个。(人社局、各开发区)
3.对困难人群开展针对性培训,其中创业培训200 人、技能培训300 人、素质培训800 人。(人社局、各开发区)
4.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开展多样化的就业培训,免费为有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50 人次。(社会事业局、各开发区)
5.加大对残疾人就业扶持力度,对区级残疾人就业基地和残疾人创业带头人,分别给予3 万元和1 万元的资金扶持。(社会事业局、各开发区)
6.鼓励企业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对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给予30%的残疾职工养老保险补贴。(社会事业局、各开发区)
二、城市建设方面(9 件实事)
7.继续推进伊通河北北段综合治理,2020 年底前完成长鲍公路桥主体工程。(城建委)
8.实现“三路七桥”北远达大街以东部分区域内主线通车。(城建委)
9.新增公交线路2 条。(城建委)
10.启动北湖科技开发区鑫盛大路公交场站建设。(城建委)
11.新增绿化面积约27 万平方米。(城建委、各开发区)
12.长春高新区实施超达大路与超然街交会节点3000平方米提升改造。(长春高新区)
13.北湖科技开发区实施兴华园回迁小区监控设施维修、D 区自来水改造;D、E 区绿化、景观及方砖维护等工程。(北湖科技开发区)
14.长德经济开发区实施尚德华园小区房屋及配套管网维修工程。(长德经济开发区)
15.完成具备条件的未登记房屋的确权工作。(城建委)
三、乡村建设方面(4 件实事)
16.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巩固提升建设,解决和提升农村居民约1 万人集中供水问题。(农委、各相关开发区)
17.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厕所改造工程。(农委、各相关开发区)
18.创建“美丽庭院”100 户,“干净人家”100 户。(农委、各相关开发区)
19.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及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四类重点人群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城建委、各相关开发区)
四、市容环境方面(7 件实事)
20.10 台20 吨以上燃煤锅炉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生态环境分局)
21.对工业涂装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生态环境分局)
22.对露天烧烤、占道经营、商家违规张贴物、各类堆放物及违规户外广告牌匾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提升市容环境质量。(城管局)
23.加强地桩、地锁清理和建筑工地渣土管理,违章建筑零增长。(城管局)
24.开展非法广告治理工作,组建清刷志愿者队伍,改善人居环境。(北湖科技开发区)
25.长春高新区实施清理弃管、半弃管小区内的堆放物及建筑垃圾。(长春高新区)
26.长春高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和封闭式居民小区全部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城管局、长春高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
五、社会保障方面(9 件实事)
27.按户(人)均500 元标准,为1056 户城乡低保家庭及453 名特困供养人员发放节日补贴。(社会事业局、各开发区)
28.加强人文关怀,为残疾儿童、孤儿和低保家庭中的学生发放购书卡约300 张。(社会事业局、各开发区)
29.对考入高中的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应届中考学生每人一次性资助3000 元;对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低保家庭和孤儿应届高考学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 万元。(社会事业局、各开发区)
30.提高城区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社会事业局、各开发区)
31.加强就业保障,为就业年龄段约2300 名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社会事业局、各开发区)
32.为有需求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约300 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社会事业局、各开发区)
33.为151 名政府安置工作退出现役的士兵补缴社会保险。(社会事业局、各开发区)(www.xing528.com)
34.开展送温暖、送清凉、送祝福活动,对困难职工、农民工约1700 人进行慰问。(党群办)
35.长春高新区通过链接社区资源,为低保户、社区矫正人员及有需求的社区居民进行精神慰藉,实现服务约3000 人次。(长春高新区)
六、养老服务方面(2 件实事)
36.为符合条件的城市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按照每人每月200 元标准给予补贴;为符合条件的农村老年人开展居家养老邻里志愿服务,按照每人每月200 元标准对提供服务的志愿者给予服务补贴。(社会事业局、各开发区)
37.为农村留守、分散特困供养约300 名老年人提供居家巡视关爱服务,每月至少寻访1 次。(社会事业局、各开发区)
七、卫生服务方面(2 件实事)
38.完成医联体远程会诊系统建设,降低群众就医成本。(卫健局)
39.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配备家庭医生,并开展健康体检及健康指导,每年至少入户巡诊2 次。(卫健局)
40.兴港学校投入使用,为社会提供2100 个中小学学位。(教育局)
41.空港幼儿园投入使用,为社会提供360 个学前学位。(教育局)
42.树德小学、文德中学完成主体施工和部分装饰装修工程。(教育局、长德经济开发区)
43.启动正德、崇文、启源3 所学校和1 所公办幼儿园建设。(教育局、长春高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
44.普及冰雪运动,实现区内2 万名中小学生上冰雪。(教育局)
45.为低保及残疾学生提供营养餐补贴,为低保及建档立卡学生发放补助资金。(教育局)
九、公共安全方面(3 件实事)
46.建设2 个乡(街)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整合乡(街)信访、司法及法律资源,实行联合办公,并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政法维稳办)
47.在重点时段及敏感时期,组织不少于4 次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应急管理局)
48.改善新区就餐环境,提升新区餐饮行业管理水平,全力推进“寻找笑脸就餐”活动,新增A 级餐饮示范店10家。(市场监管分局)
十、群众文体方面(7 件实事)
49.开展“全民阅读”、文艺汇演等文化惠民活动50 场次。(社会事业局、各开发区)
50.开展音乐、舞蹈、美术及摄影等文化艺术普及公益培训,新组建5 支文艺队伍。(社会事业局、各开发区)
51.为全区农家书屋配备图书1 万册。(社会事业局、各开发区)
52.积极开展“全民上冰雪”“健身百日行”等体育活动,全年举办各类体育健身活动50 场次。(社会事业局、各开发区)
53.新增体育健身路径10 套。(社会事业局、各开发区)
54.深化“新区一日游”项目,游客数量比2019 年增加20%。(社会事业局)
55.空港经济开发区实施兴港街道、西营城街道综合文化站提升改造工程。(空港经济开发区)
十一、便民服务方面(5 件实事)
56.政务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免费代办、打印、停车及邮寄等“一站式”便民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办事需求。(政务营商局、长春高新区)
57.提升2 个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功能,设立志愿者服务岗,为前来办事的群众和企业提供指导和帮助。(政务营商局、长春高新区)
58.实施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延时服务制、预约服务制及挂牌服务制等制度保障,优化政务服务。(政务营商局、各开发区)
59.为群众免费发放标准砝码和检测民用血压计。(市场监管分局)
60.免费为新区职工办理工会会员卡约1500 张,确保会员享受住院补贴及交通一卡通等工会服务。(党群办)
附件:2020 年建设幸福新区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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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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