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片横长100、高50厘米(图2)。无界线而中分为上下两栏。上栏为永淳元年(682)诏书,年代略晚,下栏为永隆元年(680)诏书,比前件早二年,与第一石的依照年代先后为序排列方式相反。此依年序照录于后。
图2 授苑大智制书(二)
第四件,授苑大智守左领军卫将军员外置同正员诏
1 门下:前宣威将军、守左领军卫
2 将军、上柱国、武威郡开国公苑
3 大智,志气刚猛,力用强济,夙奉
4 旌麾,屡标勋绩。近者命师出讨,
5 预参裨将,败军失律,属在元戎。
6 既非其罪,宜从叙用。可守左领
7 军卫将军、员外置同正员,散官
8 勋封并如故,主者施行。
9 永隆元年九月廿八日。
10 中书令阙。
11 中大夫、守中书侍郎兼检校太子左庶子、同中书门下三品薛元超宣。
12 朝散大夫、守中书舍人、弘文馆学士、上柱国郭正一奉行。
13 侍中、监修国史、上柱国、甑山县开国公臣处俊,
14 中大夫、守黄侍郎兼修国史、同中书门下三品知温,
15 朝□大□、守给事中思征等言:
16 诏书如右,请奉
17 诏,付外施行。谨言。
18 永隆元年九月卅日。
19 制可。
20 九月卅日酉后,都事下直。
21 左司郎中下直。
22 尚书左仆射、监修国史、同中书门下三品、上柱国、乐成县开国公仁轨。
23 尚书右仆射阙。
24 兵部□书阙。
25 中大夫、守黄门侍郎兼检校兵部侍郎、上护军炎。
26 朝请大夫、守兵部侍郎、护军长倩。
27 朝散大夫、守尚书右丞约。
28 告宣威将军、守左领军卫将军、
29 员外置同正员苑大智,奉被
30 诏书如右,符到奉行。
31 主事感,
32 朝散大夫、守兵部郎中方直,令史马瑗,
33 书令史赵爽。
34 永隆元年九月卅日下。
1行至12行是中书省奉圣旨所拟诏书。1至8行的大意是门下省:前守左领军卫将军苑大智意志和精神刚强勇猛,精明干练,早年侍奉帅旗,常建功勋。近来朝廷命军队出外讨伐,苑大智身任副将,战败失利,责任正在统帅。既然不是他的过失,应当参与分等级进用。授予苑大智“守左领军卫将军、员外置同正员”,散官勋封如故。调露元年(679),朝廷命苑大智等随单于大都护府长史萧嗣业征讨东突厥酋长阿史德温傅及奉职二部的反叛,战败受责罚免官(详后《苑大智墓志》分析)后,已授他人补缺,再恢复其原职,只能给予员外编制,即法定正官名额以外的增置。1、2行显示被任命人一般的结衔顺序:散官、职事官、勋官和封爵。9行是御画日。10至12行是宣奉行诏书的中书省三位主要官员职衔姓名的联署。10行“中书令阙”。《旧唐书·高宗纪》载,仪凤四年四月戊午“左丞崔知悌为户部尚书,中书令郝处俊为侍中”。永隆二年“闰七月丁未,黄门侍郎裴炎为侍中,黄门侍郎崔知温、中书侍郎薛元超并为中书令”[59]。则永隆元年正是中书令的空白期。于是改由11行的中书令副职、宰相“薛元超宣”,亦即第3件诏书的宣旨者。同时改由12行的“郭正一奉行”,同于第2、3两件诏书的奉行者。
13至19行是门下省接收、审核中书省公文后,官员署名认可的公文。13行的侍中、“臣处俊”即郝处俊,两唐书有传。14行的全文是:“中大夫、守黄侍郎兼修国史、同中书门下三品知温。”“黄”后夺“门”。署名者是宰相崔知温,两唐书有传,在第5件诏书中提职为守中书令、宰相。15行“守给事中思征”即杨思征,《册府元龟》[60]和《旧唐书》[61]有载。
20至34行是门下省完成诏书在本衙署运作后转尚书省主官署名,交兵部誊抄下颁的过程。20、21行的尚书都事、左司郎中皆下值而不在位。22行的署名者是尚书左仆射、宰相刘仁轨。所谓“乐成县”,由第1、3两件告身作“乐城县”可知前者用了同音词。23行的“尚书右仆射阙”,乃因戴至德辞世[62]。24行是兵部尚书无人任职而缺员。25行的署名官员是“守黄门侍郎兼检校兵部侍郎”裴炎,比较其在第2件告身担任的“中书舍人兼检校兵部侍郎”和第3件告身的“守兵部侍郎”的职守,年进官升。26行的署名者是岑长倩,两唐书有传。27行的“守尚书右丞约”,尚不知其姓。32行的“朝散大夫、守兵部郎中方直”,姓韦。《新唐书·宰相世系表》载:“方直,兵部郎中。”[63]又见于《元和姓纂》[64]。
本诏书中书省于九月廿八日拟文,门下省于卅日核准,尚书省于卅日颁下,前后用时3天。一般的告身显示各衙署的公文运行时间短者1日,长者数日,此告身在中书省延宕2日,在后两衙竟然仅费时1日,最为迅捷。
第五件,授苑大智壮武将军守左领军卫将军员外置同正员诏
1 门下:列将分营,寔为重寄;计劳增秩,谅
2 惟恒序。宣威将军、守右金吾将军、上柱
3 国、荥泽县开国子阎怀旦,宣威将军、守
4 右领军卫将军、张掖郡开国公冯师训,
5 宣威将军、守左领军卫将军、员外置同
6 正员、武威郡开国公苑大智,明威将军、(www.xing528.com)
7 守左威卫将军刘文祎,明威将军、守左
8 骁卫将军党父奴,明威将军、守左领军
9 卫将军郭齐宗,宁远将军、守左金吾将
10 军丘神责力等,干局弘毅,志怀谨肃。或远
11 统师律,威略宣于边塞;或久参戎政,严
12 恪著于轩墀。并课绩居多,诚效可纪,咸
13 宜抽奖,用申荣命。怀旦可壮武将军、守
14 右金吾卫将军,勋封如故。师训可壮武
15 将军、守右领军卫将军,封如故。大智可
16 壮武将军、守左领军卫将军、员外置同
17 正员,封如故。文祎可宣威将军、守左威
18 卫将军。父奴可宣威、守左骁卫将军。齐
19 宗可宣威将军、守左领军卫将军。神责力
20 可定远将军、守左金吾卫将军。主者施行。
21 永淳元年九月十八日。
22 正议大夫、守中书令、同中书门下三品臣崔知温宣。
23 朝议大夫、守秘书员外少监、检校中□□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弘文馆学士、上柱国郭正一奉。
24 朝散大夫、守中书舍人、崇文馆学士、柱国、南阳县开国伯臣邓玄挺行。
25 正议大夫、守侍中、上护军臣在京。
26 中大夫、守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柱国臣待举,
27 朝散大夫、守给事中、上柱国、臣元范等言:
28 诏书如右,请奉
29 诏,付外施行。
30 永淳元年九月十九日。
31 制可。
32 九月十九日酉时,都事下直。
33 右司郎中,下直。
34 尚书左仆射阙。
35 尚书右仆射阙。
36 兵部尚书阙。
37 兵部侍郎阙。
38 中大夫、守兵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护军长倩,
39 朝散大夫、尚书右仆□□,
40 告壮武将军、守领军卫将军、员外置
41 同正员、武威郡开国公苑大智,奉被
42 诏书如右,符到奉行。
43 主事振方,
44 兵部郎中景慎,令史范莹,
45 书令史邬祐。
46 永淳元年九月廿日下。
1行至24行是中书省致门下省之文,前20行意为:排将布营,实是重大托付;考功升职,诚为固定按等级次第授官。阎怀旦等七位将军,才干器局宽宏坚毅,怀抱诚心谨慎恭肃。或统领军队远征恪守纪律,声威谋略传布于边疆要塞;或长久参与军旅之事,庄严恭敬称道于朝廷。并考核政绩有很多,忠诚和效力值得记载,都适宜奖励提拔,以表达皇帝的任命。于是分别授予诸卫将军以不同品阶的武散官。由主管人执行颁布。所叙首位将军阎怀旦载于《旧唐书·高宗纪》[65]和《资治通鉴》卷二〇三[66]。冯师训载于《元和姓纂》,官“右领军将军”[67],应是其生平最高职务。郭齐宗亦见于《旧唐书》[68]和《资治通鉴》[69]。末位守左金吾卫将军丘神责力,两唐书有传。仅刘文祎和党父奴未见记载。2行“守右金吾将军”,“金吾”后夺“卫”字。15行“封如故”,“封”前夺“勋”字。18行“父奴可宣威”,“宣威”后夺“将军”二字。21行是御画日。22、23、24三行是宣、奉、行诏书的中书令、中书侍郎、中书舍人三位官员职衔姓名的联署。守中书令、宰相崔知温,在第4件诏书中是黄门侍郎,官升一级,第2件诏书的中书侍郎崔知悌是其兄长[70]。检校中书侍郎、宰相郭正一,已见于第2、3、4件诏书,皆由其奉行,随年代推移官阶频升,固守同一衙署处理公文事务颇久。告身的署名可以比较具体地了解一些历史人物所任官职和在任时间。中书舍人邓玄挺,《旧唐书》有传。25行至31行是门下省接收、审核中书省公文后,署名同意的文辞。25行:“正议大夫、守侍中、上护军臣,在京。”诏书的人名一般直书于“臣”之下,此“在京”一词书于“臣”之右下,非人名而另有寓意。检《旧唐书·高宗纪》,“(永淳元年)四月甲子朔,日有蚀之。丙寅,幸东都。皇太子京师留守,命刘仁轨、裴炎、薛元超等辅之”。于次年“夏四月己巳,还东都”[71]。皇帝出行,百官随驾侍从,则本告身是在洛阳完成下颁的。而署“在京”即身处京城(长安),不能署名。其人即侍中裴炎[72],留守京师以辅佐皇太子者。以往西安唐临川长公主墓出土刻石《贞观十五年封临川郡公主诏》,系太宗巡幸洛阳时颁布,即有三位官员因“在京”而不能署名的先例[73]。26行的守黄门侍郎、宰相“臣待举”即郭待举[74],即第2件告身的守给事中,职位甚高而正史无传。27行的守给事中“臣元范”即胡元范,《新唐书》卷一一七有其小传。29行“付外施行”之后,缺“谨言”一词。
32行至46行是门下省完成诏书在本衙署的运作后转尚书省主官署名,交兵部誊抄下颁的过程。32、33两行,尚书都事、左司郎中皆下值而不在位。34至37行,两位尚书省主官和两位兵部主官皆缺员。38行的署名者是守兵部侍郎、宰相岑长倩,即第4件诏书相应位置的署名者。39行的尚书右仆失名。44行的兵部郎中景慎,姓贺兰[75]。5件诏书的主事、令史、书令史等掌案文簿的吏员未有重见者,概因其人数较多或不能长期稳定在署从事。
十六卫各置大将军一员,将军各二员,名额甚少。这7位军官的实职皆为从三品的诸卫将军,或员外置同正员,而武散官品级略有差异。以升职大将军之路实狭,于是为嘉奖军功而提升诸将的武散官品阶,自高而低排列。阎怀旦、冯师训和苑大智由宣威将军(从第四品上阶)升级为壮武将军(正第四品下阶);刘文祎、党父奴和郭齐宗由明威将军(从第四品下阶)升级为宣威将军(从第四品上阶);丘神责力由宁远将军(正第五品下阶)升级为定远将军(正第五品上阶)。同时授予的诸将军实职不动,勋封如故。中书省遵旨依照文武类别将授予7名同级别军官以禁卫军将军等的告身合于一件诏书,周转于门下省,由尚书省实施。同类多人合于一件公文,以批次形式操作,省约诏书存档数目,宜于管理。本告身是尚书省接收诏书后抄录一遍,附上本衙署固定公文并节录相关文字下颁苑大智的。
诏书由中书省于九月十八日拟文,门下省于十九日核准,尚书省于廿日颁下,前后用时3天。
1968年新疆吐鲁番阿斯塔那唐代氾德达墓出土的《唐永淳元年氾德达飞骑尉告身》[76],经学者复原[77]。是永淳元年四月起皇太子(后来的中宗)李哲(显)监国(代行国政),以东宫系统行文格式向外所发“令授告身”[78],其署名者皆东宫衙署官员,与同年的第5件告身署名人物无涉。
显然,苑大智的5件告身是证明其武官履历几个关键阶段的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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