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六如徽之解褐于北魏孝庄帝永安二年(529),其一生历仕北魏、西魏、北周三朝。其间,正是北魏新旧官制更新和魏周官制转换的时期。北魏自昭成即王位,“已命燕凤为右长史,许谦为郎中令矣。余官杂号,多同于晋朝”[27]。至道武立国,更多地采用了自曹魏沿袭下来的九品官品制,应该说,这时的北魏官制是鲜卑部落官制与汉族九品官制相杂糅的。孝文锐意汉化,于太和十五年(491)“大定官品”,对九品官阶加以析分,并于太和十七年(493)颁《职员令》,一般称之为《前职员令》。其诏曰:“事迫戎期,未善周悉。虽不足纲范万度,永垂不朽,且可释滞目前,厘整时务。须待军回,更论所阙。权可付外实行。”[28]可见,《前职员令》是一个暂时的试行性质的职官制度。太和二十三年(499)孝文诏定改宜后的《职员令》,一般称为《后职员令》。未几,孝文薨。次年,即宣武帝景明元年(500)正式颁用,以为永制。至西魏废帝三年(554)正月,在权臣宇文泰的主使之下,又变为九命制度[29],提前为宇文皇权完成了官制改革。普六如徽之二志对其仕履所载甚详,为其间官制嬗变研究提供了实物资料。关于普六如徽之宦迹,两志所载甚详,大同小异。兹浅述如下:
《大象志》载:“弱冠起家员外散骑侍郎、襄威将军、别将,转伍都督、东北道行台郎中。”普六如徽之起家于北魏宣武帝景明元年后,其时北魏官制已经定型。员外散骑侍郎,《魏书·官氏志》载为第七品[30];襄威将军,《魏书·官氏志》载为从第六品[31];别将,于《魏书·官氏志》无载。别将职能或可参照《北周六典》总管第二十五载:“别将,正六命。”其注曰:“北魏中叶以来,出兵之制,军之元帅曰都督,其与都督主力传翼别道而进者,初曰别道都将。”其后遂称别将。”[32]其品秩或与襄威将军品秩相若,在七品或从六品之序。伍都督、东北道行台郎中,皆未入载《魏书·官氏志》《北周六典》。《大业志》载:“魏永安二年,起家授襄威将军、员外散骑侍郎。”与《大象志》主职相符,且明以北魏纪年。此任,可视为军号与散官的双授,后有叙。
《大象志》载:“迁御史、入为主书治舍人,出为司徒外兵参军。”对照《大业志》,其时依然在北魏。《大业志》载:“永熙三年,转授司徒清河王府外兵。其年,进授都督。”主书治舍人无载,或为《魏书·官氏志》所载之门下中书舍人,为第六品上[33]。司徒外兵参军,《大业志》省称为外兵。在《魏书·官氏志》可参中兵参军事条,为第六品[34]。
《大象志》载:“文皇虎变,公拔难伊洛,作宰许昌,明同水镜。赏密县开国男,迁乐陵公府主簿……俄转长史……封独洛县开国男……加中坚将军、奉车都尉……出为东秦州长史……又以大将军谘议,迁长史。”《大业志》载:“大统三年,出为许昌县令。四年,除镇远将军、奉车都尉、六菟头府主簿,寻转司马,俄迁长史……十二年,授大都督、平东将军、左银青光禄、陇州长史,仍转别驾。……初,太祖武元皇帝,晦迹屈己……引公为府长史。文皇帝诞生之夜,瑞气神光,唯以告公,徬无知者。寻补谘议带长史。”两志所载其间诸官爵基本一致,《大业志》履历尤详。许昌县令,为第六品[35];密县开国男,《魏书·官氏志》载,开国县男为第五品[36]。《北周六典》封爵第十九载:“县男,正五命。”[37]可见,魏周虽官制相异,其部分官爵的品秩亦是相当。北周封县男者,食邑在二百户至八百户之间不等。《大象志》所载之“奉车将军”、《大业志》所载之“平东将军”,《魏书·官氏志》均无载[38]。中坚将军,《魏书·官氏志》载为第四品上[39]。“平东将军、左银青光禄”相匹,亦可视为军中散官双授。《大业志》所载之“六菟头府主簿”一职,《魏书·官氏志》无载。此职从文字上看,菟即虎,应该是颇具北方民族色彩的职官,以猛兽入名号入职官,恰是胡族积习。《北史·周本纪》载:“(建德二年二月)庚申,诏诸军旗旌皆画以猛兽鸷鸟之象。”[40]《北史·周本纪》又载:“(侯豆归)其子陵仕燕,拜驸马都尉,封玄菟公。”玄菟,即玄菟郡,原为汉武帝元封三年(前108)设立。北朝时为慕容燕统辖地。同样,《北史·周本纪》所载之宇文先祖“葛乌兔”,应该是“葛乌菟”之误笔。六菟头府,正与宇文泰推行的府兵制之六府制相合,然《北周六典》亦无所载。两志对照,“六菟头府主簿”与“乐陵公府主簿”是不是同一职官,值得推敲。笔者认为,“六菟头府主簿”一职应该不会是孝文太和十五年(491)“大定官品”之后或景明元年(500)《后职员令》颁布之后的北魏职官名称。徽之授此职的时间,应该在西魏废帝三年宇文泰推行九命官制之后,此职可能就是北周官制中实有的官名。这正是当时北族文化与中原汉族文化之间、九品官品制与九命制度之间存在的杂糅状态的显现,同样也反映出当时的职官实际与史籍所载之间存在的差异性。东秦州长史,东秦州,《北周地理志》陇州条载:“后魏正光末,置东秦州,西魏废帝三年,改为陇州。”下辖两郡四县:陇东郡之汧阴、汧阳二县和安夷郡之长蛇、南由二县[41],无载陇州所拥民户数量。从《北周六典》州牧刺史条看,州长史之爵秩决定于州民户数。州牧为九命者,唯有雍州。根据陇州所辖郡县数量和徽之同时所任其他官职品秩,或可参正八命州长史或正七命州长史条,其品秩在正五命、五命之间[42]。大将军谘议,迁长史,普六如徽之任此职时,盖在杨忠部下。或可从《魏书·官氏志》载:“从第二品将军、二蕃王谘议参军事”为从第五品[43]。《北周六典》“勋官”第二十大将军制下,未列谘议一职,“大将军府长史,正七命。”[44]根据《大业志》所述,徽之任大将军“谘议带长史”,时间当在西魏大统七年杨坚诞生之后。《北史·隋本纪》载杨忠进爵大将军一职,在与梁司州刺史柳仲礼于安陆一战后[45],而具体时间不详。《北史·周本纪》载此役于大统十六年(550)正月[46],那么,可以确定,徽之任此职在大统十六年正月之后。
《大象志》载:“大周启祚,元功实在,为天官府上士。”天官府上士,《北周六典》天官府第七载:“天官府都上士,正三命。”可见,志载“天官府上士”应为“天官府都上士”之省称,为正三命[47]。从《北周六典》载记看,六府皆设都上士一职,均为正三命。但天官府所居中枢,得与皇帝亲近。其主事者大冢宰多为总百揆之权臣。如:武帝新继的保定元年(561):“以大冢宰、晋公护为都督中外诸军事,令五府总于天官。”[48]又,大象二年(580)十月:“大丞相、隋国公杨坚加大冢宰,五府总于天官。”[49]《北史·周本纪》:“(建德二年二月)癸巳,省六府诸司中大夫以下官,府置四司,以下大夫为官之长,上士贰之。”[50]可见,天官府都上士一职,虽爵命不高,但居位关键。又载:“赞治典政,转柱国府长史。”《北周六典》勋官第二十载:“柱国大将军府长史,正七命。”可见,志载“柱国府长史”应为柱国大将军府长史之省称,正七命[51]。王仲犖先生此条下无例证,此志可为增补。《北史·隋本纪》载杨忠进爵柱国大将军一职,在北齐豫州刺史司马消难举州请降时[52],具体时间亦不详。而《北史·周本纪》载司马消难举州请降在明帝二年(558)三月[53],如此,可以确定,徽之任此职当在明帝二年三月之后。又载:“加冠军将军。”《北周六典》戎号第二十二载:“冠军将军,七命。”后又加“平南将军,银青光禄”,皆正七命[54]。《大业志》载:“周元年,除征南将军、右金紫光禄大夫、都上士,长史如故。”略异于《大象志》。征南将军,《北周六典》载:“征南将军,八命。”[55]右金紫光禄大夫,《北周六典》散官第二十一载:“左右金紫光禄大夫,八命。”[56]“平南将军,银青光禄”与“征南将军,右金紫光禄大夫”两组军号散官,正合阎步克先生提出的西魏北周间军号散官双授论点[57]。《周书·黎景熙传》有载:“孝闵帝践祚,加征南将军、右金紫光禄大夫。”黎景熙大致与徽之同爵加授于一时[58]。
《大象志》载:“以公策略深弘,有实王府。授小计部大夫,库钱贯杵,仓流爨粟。”小计部大夫,《北周六典》天官府第七载:“计部中大夫,一人,正五命。小计部下大夫,正四命。小计部上士,正三命。始制文案程式,朱出墨入,及计账户籍之法,其牧守令长非通六条及计账者,不得居官。”[59]《大业志》载:“武成二年,授计部下大夫。”所以,《大象志》所载之“小计部大夫”应为小计部下大夫,正四命,授职时间在北周明帝武成二年(560)。小计部下大夫,自建德二年(573)后,应为天官府下小计部之官长。周一良在《魏晋南北朝史札记》谈及魏末“五等大夫”:“所谓五等大夫之号,指太中大夫、中大夫、下大夫、中散大夫、散员大夫。”[60]很明显,在武成二年以前的北周初季,普六如徽之的爵官有大幅贬降,其原因多有隐晦,不得而知。(www.xing528.com)
《大象志》载:“迁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封昌国男。……加使持节、大都督、领军人。”车骑大将军,《北周六典》戎号第二十二载:“车骑大将军,九命。”[61]“迁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同上,亦属军中散官双授,其后或可能有“散骑常侍”之省,而至三授[62]。至建德四年,改为仪同大将军[63]。《大业志》载:“(武成)三年,授使持节仪同三司领兵。”不载车骑大将军一职,仅记使持节仪同三司领兵,与《大象志》之“加使持节、大都督、领军人”对应。其时在武成三年(574)。《大象志》所载之“昌国男”,应该是昌国县开国男之省称,爵秩正五命[64]。此节可以明显看到,普六如徽之所拥有的军号和散官不在同一阶级,阎步克先生亦有解释,此不赘述[65]。
《大象志》载:“以世宗称帝,公之谋也,迁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进爵为公,……转计部中大夫、兼大府中大夫,又治民部。……俄授梁州总管府长史。”与《大业志》所载之武帝保定三年(563)职官大多一致。《大业志》载:“保定三年,授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昌国县开国公。其年,授计部中大夫,仍带扶风中正。”骠骑大将军,《北周六典》戎号第二十二载:“骠骑大将军,九命。周制,授开府仪同者,并加使持节大都督。其开府,又加骠骑大将军、侍中。”[66]“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亦属军中散官双授。至建德四年,改为开府仪同大将军;进爵为公,即晋爵昌国县开国公。《北周六典》封爵第十九县公条按载:“县公命数未详,非正九命则当九命尔。”[67]计部中大夫,为天官府计部之主官。《北周六典》天官府第七载:“计部中大夫,一人,正五命。”[68]大府中大夫,应该是《北周六典》所载之太府中大夫,正五命[69]。可见,徽之身兼计部和太府之主官,又兼治民部。扶风中正,即扶风郡中正,扶风为北周雍州所辖四郡之一。《魏书官氏志》载:“正始元年十一月,罢郡中正。”[70]又载“正光元年十二月,罢诸州中正。”[71]可见,北魏末年罢州郡中正职。《大业志》既载普六如徽之带扶风中正,说明北周武帝保定间可能恢复了中正一职,然《北周六典》却无其载。
《大象志》载:“俄授梁州总管府长史”。总管府长史,《北周六典》总管府第二十五有载[72],然命数未详。《周书·柳庆兄子带韦传》载:“时谯王俭为益州总管,汉王赞为益州刺史,高祖乃以带韦为益州总管府长史,领益州别驾,辅弼二王,总知军民事。”[73]可见,总管府长史为州总管之辅弼,颇具权重。又《周书·赵文表传》载:“天和三年,除梁州总管府长史。”[74]《隋书·柳机弟雄亮传》载:“周武帝时,治梁州总管长史。”[75]普六如徽之司职梁州,或先后于二者。
《大象志》载:“追赠使持节、开府、仪同大将军、海莒息三州刺史,昌国公如故,谥曰敬,礼也。”仪同大将军,《北周六典》勋官第二十载:“仪同大将军,九命。周制,授开府仪同者,并加使持节大都督,其仪同又加车骑大将军、散骑常侍。”[76]《周书·武帝纪》:“建德四年冬十月戊子,改仪同三司为仪同大将军。”[77]《大业志》载:“诏赠海莒息三州诸军事三州刺史,谥曰敬公,礼也。”两志虽有详略之分,但大体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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