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1.1 营养科的性质
1.相关文件资料 按1985年卫生部有关文件(详见附件1),医院营养科应属独立的临床医技科室,归分管院长直接领导,由科主任负责管理。根据该文件的精神,我国各地、各级医院,尤其是二级甲等以上的综合性医院,相应设置了营养科(室),开展了膳食供应、膳食指导、肠内外营养支持、膳食营养治疗、营养门诊和会诊等业务。随着临床营养工作的逐步深化和细化,医院营养科(室)的整体构成、设置、人员配备,以及工作范畴等都有了很大的变化,同时,不同地区及不同等级医院的临床营养发展也表现得参差不齐。
2.营养科的定性 医院营养科(室)作为医疗营养和膳食治疗的执行实施部门,应按独立的医技科室进行管理,实行院长领导下的科主任负责制。
3.现阶段的医院营养科 近年来,医院后勤化改革给临床营养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有相当数量的医院营养科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出现了管理模式、体制、编制的动荡。目前,医院营养科的管理模式大致可分为三类:完全按医技科室管理(含营养厨房)、分属管理(营养专业人员归属于医技管理,营养厨房等归属于后勤管理)和后勤化管理,以前两种管理模式居多。上海市二甲以上医院经过多年的调整,前两种模式所占比例相当,仅有很少部分医院的营养部门完全归属于后勤;但尚有相当部分的基层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民办医院),没有配备营养专业人员,临床营养工作处于空白。
15.2.1.2 营养科的任务
围绕改善和提高各类人群营养状况的工作重心,切实抓好住院和门诊患者的营养改善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1)住院病人基本膳食、治疗膳食、诊断膳食、代谢膳食、配方膳食、胃肠内营养的配制与供应、营养支持小组的成立和实施营养支持。
(2)营养查房、营养评价,疑难、重危及大手术病人的营养会诊,各类营养不良和营养失衡病人的处理。(www.xing528.com)
(3)检查、分析和总结临床营养治疗的效果和营养管理的实施。
(4)营养咨询、营养治疗、膳食指导及营养教育等。
(5)业务学习、交流和教学、科研等工作。
临床营养工作的范畴,将从治疗营养不良、营养失衡,转移到防治各类慢性病上,并逐步深入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各类养老、幼教、残联等领域。
15.2.1.3 营养科的配置
为逐步规范各级医院临床营养工作,进一步提高膳食营养和肠内、肠外营养支持的质量,以提供患者安全、合理、有效的营养治疗,二级以上的医院均应设置营养科(室)和独立经济核算的营养厨房,配备一定数额的专职营养人员、配制技工和配膳人员等。1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应配备专职的营养专业人员负责患者的营养与膳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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