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1 营养保健机构
中央一级的国民营养工作由厚生省及文部省负责。厚生省负责一年一度的国民营养调查并编写调查报告书。各地方的卫生部门,如都、道、府、县都有国家任命的营养调查员。基层的保健所直接负责居民的保健和营养调查,保健所设有营养士,每个营养士负责20户居民。
文部省系统在都、道、府、县各级地方政府机构中都设有供餐科,指导学校供餐事宜,向中小学生下达标准食谱等。每10万人口设一个保健所,配有专职的营养指导员和非专职的营养调查员。这些机构和人员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常年地进行国民营养管理工作,再加上法律规定的各公共饮食企业中的营养师,就构成了一个庞大的国民营养工作网。
1.7.2.2 营养保健制度
自1946年以来,日本每年进行营养调查。1952年厚生省颁布的《营养法》规定,每年于11月份进行营养调查(膳食调查)。将近40年来坚持不断,积累了完整的资料,对观察和改善国民健康起了重大作用。全国每5年进行一次人体营养生理状况的调查,根据人体的营养状况的变化修订一次营养需要量的标准。在膳食调查的同时,每10年进行一次营养性疾病的调查,监测30岁以上的成年人营养状况。
1.7.2.3 营养保健的具体措施
1.学校供餐制 日本部分地区从1946年开始对小学生提供午餐,1947年扩展到全国,1949年扩大到初中学生。1954年颁布了《学校午餐法》,于是这一制度稳定下来。现在由“学校午餐协会”为中小学生提供营养午餐(中学只提供到初中,即国民义务教育的阶段)。学校午餐按县供餐科下达的标准食谱,要求每个学生每天能吃到30种食品,午餐给学生吃到一天所需维生素和矿物质的2/3、能量和蛋白质的1/2。
日本的学生午餐由文部省主管。每建一个学生食堂,都要配备一定比例的营养士和调理士(炊事员)。每餐家长付40%原料费,其余由教育部门负担。(www.xing528.com)
2.强化营养食品 日本的强化食品有200多种,如用维生素B1强化的大米、小麦粉;用维生素A和维生素B2强化的黄豆酱、黄豆酱油,以及低能量的食品、高蛋白食品、婴儿配方奶等。每种强化食品都经有严格的审批制度,以保证强化食品的质量。
1.7.2.4 营养教育
日本重视培养营养专业人才,设高级营养管理专业的大学达31所。据1983年统计,日本全国二年制大专以上资历的营养师总数将近40万人,管理营养士24000人,相当于全国各科医师总数的2.4倍。日本还在大学设立营养系,以及全国营养师培训机构。由于营养士必须经厚生省考试合格才能录用,因而他们的工作被认为是神圣的、受人尊敬的。
日本很重视营养普及和教育,学生从小学五年到高中都要学习营养知识。
1.7.2.5 立法及政策
日本的《营养调查六法》是厚生省公共卫生局1952年制定并颁布的。这是世界上第一部完备的《营养法》。二战前后颁布了《学校给食奖励规定》、《学校给食法》,在学校午餐中全面推广牛奶,以保障本国儿童、青少年健康。《学校给食法》规定,凡是学校食堂或为学校送餐的公司,管理者不仅要有实际料理业务经验,还必须取得营养师执照。并颁布了公共营养工作机构组织法,如厚生省的《设置法》、《保健所法》;改善营养的实体法,如《营养改善法》,规定营养工作的主要几方面工作任务及承担营养任务,并负有法律义务的工作机构的权利、义务责任;营养专业职员职责与资格方面的法律,如《营养师法》、《厨师法》,其中包括这些人员培训机构的条件、义务、资格考试等有关法律。
除了对群众进行营养宣传教育之外,还制定与营养有关的营养政策,如学校午餐补贴,这对儿童、青少年发育有很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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