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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决定书的内容及形式

时间:2023-08-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民事决定可以采取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例如,对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决定采取强制措施时,训诫和责令退出法庭通常采取口头形式,罚款和拘留则采取书面形式。因解决的特定事项的差异,决定书的内容有一定差异。

民事决定书的内容及形式

民事决定可以采取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例如,对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决定采取强制措施时,训诫和责令退出法庭通常采取口头形式,罚款和拘留则采取书面形式。民事决定书是民事决定的书面表达形式。因解决的特定事项的差异,决定书的内容有一定差异。不过,大致可以分为三部分:首部应写明作出决定的法院名称、决定书标题和编号、案由、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正文应写明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法律依据和决定内容;尾部应有作出决定的法院印章、审判人员的姓名、记明是否准许申请复议,并写明作出决定的时间。

1.如何理解判决的效力?

2.裁定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3.哪些决定可以申请复议?

【注释】

[1][日]兼子一、竹下守夫著,白绿铉译:《民事诉讼法》,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146~147页。

[2][日]兼子一、竹下守夫著,白绿铉译:《民事诉讼法》,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148页。

[3]孙国华主编:《法理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441页。

[4][日]兼子一、竹下守夫著,白绿铉译:《民事诉讼法》,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154页。(www.xing528.com)

[5]王亚新:《对抗与判定:日本民事诉讼的基本结构》,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38页。

[6][日]兼子一、竹下守夫著,白绿铉译:《民事诉讼法》,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169页。

[7][日]兼子一、竹下守夫著,白绿铉译:《民事诉讼法》,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156~157页。

[8]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条文说明、立法理由及相关规定》,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76页。

[9]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条文说明、立法理由及相关规定》,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76页。

[10]潘剑锋:《民事诉讼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410页。

[11]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条文说明、立法理由及相关规定》,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83页。

[12]潘剑锋:《民事诉讼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4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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