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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审裁判的法律效力

时间:2023-08-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度,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作出二审判决、裁定后,该裁判即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具体体现为:1.当事人不得再行上诉。即第二审人民法院的裁判送达当事人,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再以上诉的方式表示不服,只能在法定期间内依照审判监督程序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者依法提出申诉。

第二审裁判的法律效力

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度,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作出二审判决、裁定后,该裁判即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具体体现为:

1.当事人不得再行上诉。即第二审人民法院的裁判送达当事人,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再以上诉的方式表示不服,只能在法定期间内依照审判监督程序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者依法提出申诉。

2.不得重复起诉。即当事人不得就同一标的,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提起诉讼,这是由民事诉讼所实行的一事不再理原则决定的。

3.具有给付内容的裁判,依法产生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如果义务人不履行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则权利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怎样理解我国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关系?

2.如何区别事后审与续审制?

3.我国第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范围是什么?

4.评析发回重审的法定情形。

【注释】
(www.xing528.com)

[1]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69页。

[2]参见张卫平:《民事诉讼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305页。

[3]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68页。

[4]谭兵主编:《中国民事诉讼法要论》,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334页。

[5]傅郁林:“审级制度的建构原理——从民事程序视角的比较分析”,载《中国社会科学》2002年第4期。

[6]在大陆法系国家的民事诉讼中,存在所谓的“飞跃上诉”问题,即当事人可基于其达成的保留提起第三审上诉的权利而不提起第二审上诉的协议,就第一审未确定判决的法律适用问题直接向第三审法院提出上诉。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321页。

[7]沈德咏主编:《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下)》,人民法院出版社2015年版,第896页。

[8]江必新主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08年版,第29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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