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的性质,是指民事诉讼法的社会属性。就其社会性质而言,我国民事诉讼法属于社会主义法,是国家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之一。就其法律性质而言,民事诉讼法从不同的视角理解,可以表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内涵:
(一)民事诉讼法是基本法
在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依各个法律的地位和作用的不同,可将其分为根本法、基本法和一般法,其中基本法的效力低于宪法但高于一般法。民事诉讼法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与修改的,是仲裁法、人民调解法等其他民事程序法制定时可以参考的依据。作为基本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人民调解法等共同构成完整的民事程序法律体系,因此,民事诉讼法是各诉讼法律关系主体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的法律依据。
(二)民事诉讼法是公法(www.xing528.com)
一个国家的法律,依其调整的社会关系以及规范的对象不同,可以分为公法与私法。作为一个专门调整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诉讼行为及其相互关系的独立的部门法,民事诉讼法是规范国家法院行使审判权、解决民事纠纷的程序的法律,与规范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私法不同,其性质属于公法。但是,由于民事诉讼所解决的纠纷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私权纠纷,作为公法的民事诉讼法与纯粹公法性质的刑法、刑事诉讼法又有所不同,其主要体现在以私法的自治原则为基础,民事诉讼法中也有一些以程序选择权为基础的任意性规范,从而确立了赋予当事人处分其诉讼权利与民事权利的处分原则。
(三)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以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为标准,可将法律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实体法是规定实体法律关系主体的实体权利义务的法律,而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都属于规定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诉讼权利义务的程序法。民事诉讼法是民事程序法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其他民事程序法的制定基础,在民事程序法中起主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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