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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国家的民事诉讼模式及其特征概述

时间:2023-08-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各国的民事诉讼体制及其运行特征各有不同,但是不同国家的民事诉讼体制可能属于同一种民事诉讼模式,因为民事诉讼模式是从宏观上对民事诉讼体制特征的抽象和概括。民事诉讼模式揭示一国民事诉讼体制的基本特征。因此,民事诉讼模式研究能够为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提供理论支撑。

不同国家的民事诉讼模式及其特征概述

(一)民事诉讼模式的概念界定

“模式”这一概念经常被广泛使用于多个领域,如思维模式、管理模式、教学模式、设计模式等,其含义具有多重性。

在诉讼法学科领域,有学者认为,模式是指某一系统结构状态或过程状态经过简化、抽象所形成的样式。[22]也有学者认为,模式是对某类事物或行为特征的概括。模式是通过揭示该事物与其他事物的本质属性来说明或表明此事物与彼事物的差异的。[23]

同样,对民事诉讼模式的含义,民事诉讼法学界的学者们在各自著述中也有不同的表述。张卫平教授认为,民事诉讼基本模式是对特定或某一类民事诉讼体制基本特征的揭示。对特定民事诉讼体制基本特征的揭示不能离开对法院和当事人这一基本法律关系的解剖。[24]有学者认为,民事诉讼模式是指概括并支持民事诉讼原则、制度和程序运作所形成的结构中,各种基本要素及其关系的抽象形式。[25]也有学者认为,民事诉讼模式是指以一定的国情为背景,在一定的民事诉讼价值观的支配下,为实现一定的民事诉讼目的,通过在法院和当事人之间分配诉讼权利与义务而形成的法院与当事人之间不同的诉讼地位和相互关系。[26]考察学者们对民事诉讼模式含义所作的不同表述,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民事诉讼模式这一概念:

1.民事诉讼模式是一个宏观概念。民事诉讼模式是对民事诉讼体制及其运行特征的综合性表述,体现一国民事诉讼的宏观样式,是体现国家意志的民事诉讼规范所确立的人民法院与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的地位及相互关系的概括。各国的民事诉讼体制及其运行特征各有不同,但是不同国家的民事诉讼体制可能属于同一种民事诉讼模式,因为民事诉讼模式是从宏观上对民事诉讼体制特征的抽象和概括。

2.民事诉讼模式的内容表现为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诉讼关系。民事诉讼模式揭示一国民事诉讼体制的基本特征。从内容上分析,民事诉讼模式实质上表现的是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诉讼关系以及权利义务的配置和适用。

3.民事诉讼模式受民事诉讼目的和民事诉讼价值观的支配。民事诉讼目的决定着民事诉讼模式的采用,一个国家有什么样的民事诉讼目的,相应地就会有什么样的诉讼模式与之配套。民事诉讼目的与民事诉讼模式之间是目的与手段的关系,民事诉讼模式是实现民事诉讼目的的必要手段。民事诉讼目的受民事诉讼价值观制约,在不同民事诉讼价值观的支配下,立法者所设定的民事诉讼目的会存在差异,民事诉讼目的是国家在民事诉讼上所追求的价值目标的最集中体现。民事诉讼价值观制约民事诉讼目的,民事诉讼目的决定民事诉讼模式的采用,因此,民事诉讼模式也要受民事诉讼价值观的支配。(www.xing528.com)

(二)研究民事诉讼模式的意义

民事诉讼模式研究是民事诉讼理论研究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民事诉讼模式研究对于廓清我国民事诉讼基础理论、架构我国民事诉讼体制以及完善我国民事诉讼程序制度、推进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等,均具有重要意义。正如张卫平教授所言,在我国经济体制和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以民事诉讼模式为切入点从宏观角度观察和审视经济体制和社会转型与民事诉讼体制的关联性,以及不同民事诉讼模式之间的差异与差异原因是十分有益的。[27]

1.民事诉讼模式研究可以为揭示民事诉讼体制提供分析手段。民事诉讼体制是指一国民事诉讼运行的一整套规范化、制度化的系统,并且是一个相对稳定的系统,包括若干具体的诉讼制度。[28]民事诉讼基本模式与民事诉讼体制的关系是,民事诉讼基本模式揭示了某一特定的民事诉讼体制,运用民事诉讼基本模式对民事诉讼体制加以划分,则可以把各国民事诉讼体制予以分类。各国的民事诉讼体制都是各不相同的,但如果按照民事诉讼基本模式加以划分,一些民事诉讼体制不同的国家可以属于同一民事诉讼模式。因此,民事诉讼基本模式是宏观分析民事诉讼体制的工具。[29]通过民事诉讼模式的研究,可以让我们认清民事诉讼体制的具体样态。

2.民事诉讼模式研究可以为民事诉讼程序制度的完善提供指导方向。民事诉讼模式属于民事诉讼法学理论研究的基本问题范畴,它的研究对象是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诉讼关系。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诉讼关系需要通过民事诉讼具体程序制度予以规定,研究民事诉讼模式能够帮助我们揭示民事诉讼的运行规律,从而能够在民事诉讼程序制度的设置中正确处理好当事人与法院在民事诉讼中的权限配置问题。因此,它对民事诉讼程序制度的完善具有指导意义。

3.民事诉讼模式研究可以为民事审判方式改革提供理论支撑。我国的民事审判方式改革需要基础理论给予宏观指导,首先必须明确民事审判方式应当如何改革以及为什么要这样改革等问题,以往我国的民事审判方式改革正因为缺乏理论指导而经常走入误区。当前,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界通说认为,我国民事诉讼审判方式改革的方向是要弱化法院职权,强化当事人处分权,即要正确处理好人民法院审判权和当事人处分权的关系。民事诉讼模式的研究对象即为人民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诉讼关系及在民事诉讼过程中的权限配置。因此,民事诉讼模式研究能够为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提供理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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