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要素的变化导致习惯法变迁的典型是当代乡村社会已从匮乏经济走向丰裕经济。匮乏经济和丰裕经济出自费老笔下,费老认为,所谓匮乏和丰裕,不单是指乡村社会中生活程度的高低,而是着重于经济结构的本质变化。在匮乏经济下,不但村民们的生活程度低,且没有向上的发展机会,物质基础被限制住了;而在丰裕经济下,村民们可以不断地累积和扩展,机会多,事业众。[9]由此而言,匮乏经济就是糊口经济,解决的是村民们的温饱问题。匮乏经济下,村民们的要求就是能够吃饱。而丰裕经济则是享受经济,解决的是村民们的发展和享受问题。在丰裕经济下,村民们的要求则是过上一种舒适的生活。以H村为例,改革开放是匮乏经济和丰裕经济的分界线。改革以前,村民们的要求就是吃饱,无论是白面饭、玉米饭,还是地瓜饭、高粱饭,只要不饿肚子,就算成功。村民们被束缚于土地之上,只能与土地打交道。而改革之后,家庭联产承包的推行让村民们吃饱了,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缺钱花,由此榨油、吊粉皮、养鸡、养猪、酿酒、酿醋、木工、瓦工、编织、卖菜等等应运而生,随之好看的衣服和鞋子、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太阳能热水器、电脑、电话、手机等走入了H村中的各个家庭。
与丰裕经济相伴随的则是诸多习惯规范的废弃和消失,最典型的是乡村中的各类会社习惯规范,如长寿会、红礼会、齐摇会、抬丧会、油腊年货会和房社等。原因在于这些会社习惯规范是匮乏经济下的产物,而到了丰裕经济社会下自然就废弃不用了。匮乏经济下,村民们的贫穷是无法避免的,吃饭都成问题,何况娶媳、发丧和盖房等重大花费,不得已只能组合在一起成立一个会社,大家相互帮助,共同将大事办妥。丰裕经济下,对村民而言,娶媳、发丧和盖房等仍是大花费,但凭一家之力,或者亲戚帮助,却是可以解决的,因此也就无须成立会社了。与之相关的是“麦秋债”,由此项习惯规范也可见匮乏经济下吃饭确实是一个问题,而在丰裕经济下这一问题压根不需要考虑。笔者在H村调研时,73岁的G讲了一番话:“俺给人看家,一个月900,一天是30块钱,能买30斤麦子,这在旧社会抵3个壮小伙了。”讲这番话时,G很知足,为自己这么大岁数还能挣钱而自豪。(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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