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当代中国乡村社会中习惯法的研究成果

当代中国乡村社会中习惯法的研究成果

时间:2023-08-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资本主义大生产过程中的权力形态是迥异于传统社会中的,不仅在于生产中控制与反抗的策略不同,而且所处的社会场域也是不一样的。因此这就决定了关系笼络是分析我国当前乡村地区雇佣劳动合同履约机制的最为适合的理论工具。[45]参见拙著:《民国时期华北地区农业雇佣习惯规范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11~141页。[47][德]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卷十),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87页。

当代中国乡村社会中习惯法的研究成果

对雇佣劳动合同履约机制的考察,需要我们把研究的触角深入到劳动生产的过程中,并细致地分析此种过程中权力的具体运作形态,从而明了雇主与雇工在劳动过程中是如何把一项项合同条款加以落实的。资本主义大生产过程中的权力形态是迥异于传统社会中的,不仅在于生产中控制与反抗的策略不同,而且所处的社会场域也是不一样的。因此这就决定了关系笼络是分析我国当前乡村地区雇佣劳动合同履约机制的最为适合的理论工具。众多关系是连接雇主与雇工的必要媒介,关系在为雇主所利用时,也被雇工拿来作为和平时期的武器。由此关系笼络的运作机制就有两种面向:一个是雇主面向;一个为雇工面向。在关系笼络的运作机制中,大雇主由于与小雇主所雇佣的雇工数量不同,因此所采取的策略也就相异。大雇主主要采用“主次有别”和“有限度的关系主义”两种策略,而小雇主主要采用“以身作则”的策略,当然在这其中皆贯穿着“恩威并施”。雇工所利用的关系既包括其与雇主间的关系也涵盖雇工相互间的关系,这些关系主要被雇工拿来作为感化和威慑雇主的防御性武器,从而在正式规范匮乏的乡土环境中有效地维护他们的自身权益。

【注释】

[1]参见拙著:《民国时期华北地区农业雇佣习惯规范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2]所谓雇佣社区,是指建立在雇佣市场的基础上,具有一定地域和人口的社会单位。这一社会单位的地域是由雇佣市场的边界所确定的,即雇佣社区的范围主要是雇佣市场的辐射地域,雇佣社区所包含的村庄联合区域主要是由那些受到雇佣市场所影响的村落组成的。同时,雇佣社区的内部人口均是受到传统乡村文化所影响的同质化的乡民,他们具有相同的乡土文化观念,并遵循着大体一致的习俗规范。

[3]笔者在此所言的公力救济主要是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具体包括劳动纠察、雇佣劳动行政调解、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等。

[4]L雇佣社区和Z社区的人口数量都接近2万余人,劳动者数量有0.7万人左右。

[5]2011年8月笔者参与了S大学组织的关于Z社区的农民工劳动纠纷的调研,这一数据即为此次调研所得。

[6]分别是L雇佣社区中的H村、大S村、小S村、W村、L村和SG村。

[7]L雇佣社区Q口述,2011年1月。

[8]L雇佣社区Z口述,2011年1月。

[9]L雇佣社区Q口述,2011年1月。

[10]L雇佣社区Z口述,2011年1月。

[11]L雇佣社区S口述,2011年1月。

[12]L雇佣社区Z口述,2011年1月。

[13]L雇佣社区Q口述,2011年1月。

[14]L雇佣社区Z口述,2011年1月。

[15]L雇佣社区Z口述,2011年1月。

[16]L雇佣社区S口述,2011年1月。

[17]L雇佣社区Z口述,2011年1月。

[18]L雇佣社区Z口述,2011年1月。

[19]L雇佣社区Q口述,2011年1月。

[20]L雇佣社区Q口述,2011年1月。

[21]L雇佣社区Q口述,2011年1月。

[22]L雇佣社区S口述,2011年1月。

[23]L雇佣社区Q口述,2011年1月。

[24]L雇佣社区S口述,2011年1月。

[25]L雇佣社区Z口述,2011年1月。

[26]L雇佣社区L口述,2011年1月。

[27]L雇佣社区L口述,2011年1月。

[28]L雇佣社区L口述,2011年1月。(www.xing528.com)

[29]L雇佣社区B口述,2011年1月。

[30]L雇佣社区L口述,2011年1月。

[31]L雇佣社区B口述,2011年1月。

[32]L雇佣社区L口述,2011年1月。

[33]L雇佣社区L口述,2011年1月。

[34]L雇佣社区B口述,2011年1月。

[35]L雇佣社区B口述,2011年1月。

[36]L雇佣社区B口述,2011年1月。

[37]L雇佣社区L口述,2011年1月。

[38]L雇佣社区L口述,2011年1月。

[39]L雇佣社区K口述,2011年1月

[40]L雇佣社区J口述,2011年1月

[41]L雇佣社区L口述,2011年1月。

[42]L雇佣社区L口述,2011年1月。

[43]L雇佣社区L口述,2011年1月。

[44]L雇佣社区H口述,2011年1月。

[45]参见拙著:《民国时期华北地区农业雇佣习惯规范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11~141页。

[46][德]埃瑞克·G.菲吕博顿、鲁道夫·瑞切特:《新制度经济学》,孙经纬译,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71页。

[47][德]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卷十),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87页。

[48]布雷夫曼指出资本主义在进入垄断阶段后,资本家通过科学的管理手段,造成了概念和执行的分离,从而剥夺了工人对于劳动过程的控制权,长此以往,工人成为一只控制下的“机器手”。具体参见[美]哈里·布雷弗曼:《劳动与垄断资本:二十世纪中劳动的退化》,方生等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

[49]布洛维认为,劳动过程自资本主义垄断阶段以后发生了一次重要的转型,劳资关系不再是赤裸裸的控制与被控制,而是有所掩饰,即资本家透过生产过程和种种制度,在工人中间制造了对剥削的“同意”,造成工人自己积极参与了对自己的剥削。具体参见[美]迈可·布洛维:《制造甘愿:垄断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的历史变迁》,林宗弘等译,台湾群学出版有限公司2005年版。

[50]沈原:《市场、阶级与社会——转型社会学关键议题》,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216页。

[51]L雇佣社区O口述,2012年8月。

[52]L雇佣社区O口述,2012年8月。

[53]L雇佣社区Y口述,2009年11月。

[54]徐忠明:《情感循吏明清时期司法实践》,上海三联书店2009年版,第5页。

[55]L雇佣社区Q口述,2009年11月。

[56]L雇佣社区Q口述,2011年11月。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