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报告作为呈报性行政公文的一种,具有作者的法定性、特定的读者性、作用的权威性、效用的现实性、体式的规范性和制作的程序性等特点。其书面格式(文头、摘要、主文)、行文规则、语言文字等必须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规范体式,从准备撰写到制作成文的过程应遵守严格的程序要求,符合规范化标准。具体来说,评估报告的撰写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一)重点突出,主次分明
根据项目特点、评估目的、范围及委托方要求等,做到突出重点、分清主次、有的放矢。评估报告作为委托机构的决策依据,在内容全面的基础上,应将项目研究开发的必要性、研究方案和经费的合理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建议等内容作为撰写重点,对于申报单位基本情况、项目申报情况等内容做到要素齐全即可。
(二)逻辑严谨,层次清晰
评估报告撰写应按照逻辑顺序来安排报告层次、组织内容,做到分析推理合乎逻辑,结论明确严谨,行文前后呼应、标准统一,不出现前后矛盾的内容和词句。(www.xing528.com)
(三)用词准确,文辞精练
评估报告应当语言明晰、准确、简朴、庄重,做到意思明白、清楚,不晦涩、无歧义,不采用模棱两可的词句;做到简明扼要、直陈直叙,不冗长繁杂、浮华藻饰,也不无限上纲、夸大其词;使用规范的书面语言,恰当地使用专用语。一般不要用“研究内容非常全面”“研究内容很全面”“研究内容很不全面”“技术指标非常先进”“技术指标非常落后”和“关键技术提炼非常准确”等绝对肯定或绝对否定的用语。
(四)通俗易懂,适宜阅读
评估报告的读者具有特定性,其阅读范围是有限的,且相当一部分读者为非本专业技术人员,因此应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在项目必要性论述中,以科普的语言做一些介绍。对专业名词术语给予必要的解释,对外文缩略语给予必要的中文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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