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项目申报单位优势的比较分析,评估机构提出项目的承研单位及参研单位的意见。
(一)选择一个研究单位承担,参与竞争的单位不参加
对基础性研究、单项技术开发等项目,通常选择一个研究单位承担,包括项目论证申报时已确定的参研单位,参与竞争的申报单位不参加研究。
(二)选择一个研究单位牵头,参与竞争的单位参加研究
参与科技项目竞争的单位在某些方面都具有优势,或属于互补性优势,可以考虑强强联合,充分发挥各单位的优势和长处。如A、B两家单位共同竞争一个项目,最终选择A单位承担,但B单位在某些技术领域和试验设施方面处于国内领先,可以考虑让A单位牵头,B单位作为参研单位承担部分内容。
(三)选择两家或两家以上研究单位同时分别承担,主要针对采用不同技术路线的项目
对采用不同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案的项目,评估机构可以推荐两家研究单位同时分别承担,个别特殊项目也可以推荐两家以上研究单位。如项目研究确实需要,亦可以让参与竞争的其他单位参加研究。(www.xing528.com)
1.探索性、前沿性项目
探索客观事物的基本规律、发现新原理、提出新理论的探索性研究,高技术领域中具有前瞻性、先导性和探索性的重大前沿技术,对已有传统或主流技术途径产生颠覆性效果的颠覆性技术,可选择不同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案的单位同时分别承担。
2.技术难度特别大的项目
技术难度特别大的科技项目,主要是国内前期没有开展过这方面的研究,国内已开展研究但长期未能解决,系统总体研制生产需求急迫,或者跨越多个技术领域,需要运用多学科知识来解决的研究开发项目。这些可以同时安排采用不同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案的承研单位分别承担,以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取得技术突破。一些系统工程研制项目的技术难度特别大,可以有多家单位参研协作,但通常只选择一个最具优势的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只选择一个牵头承担单位。
3.不同应用方向的项目
有的研究开发项目,研究内容和技术方案基本相同,但研究开发的技术和产品针对不同的应用方向,试验验证的方式也有很大不同。这类科技项目,也可以选择两家单位同时分别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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