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团队的评估应重点关注承担科技项目的能力,包括研究团队是否有相关研究经验,团队专业组成是否全面,人员构成是否合理,项目负责人是否符合有关要求等。
(一)研究团队的相关研究经验
重点关注研究团队是否承担过该技术领域的研究开发,是否承担过同类产品的研制,是否具有相关研究开发经验。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研人员在该技术领域承担过的研究任务及成绩,包括主要研究成果、取得专利、获奖情况以及发表论文等情况。
(二)研究人员构成与分工
关注研究人员的专业构成,牵头责任单位与参研单位研究人员的构成是否合理。对工程研制项目,要关注总体设计、部组件研制、材料工艺、计算仿真、试验验证等研究开发人员的构成;对产学研联合承担的项目,要关注各学科、各技术领域研究人员的构成;对主要参研人员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具体研究任务及责任,要分析其是否具体明确。
(三)研究团队实际投入本项目的研究时间
关注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研人员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具体研究任务及责任。同时承担多个科技项目的研究团队,要分析研究团队实际投入本项目研究的时间。
(四)项目负责人的专业和项目
关注项目负责人是否符合有关要求,项目负责人是否长期从事该技术领域研究,是否组织承担过相关研究任务。有的科技计划和管理办法规定,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负责两个以上项目,因此要关注项目负责人正在组织开展的研究开发项目和正在申报的其他研究开发项目。
案例6-1:
申报单位研究基础和保障条件评估(www.xing528.com)
这是有4家单位申报的竞争性研制项目。因为参与竞争单位的研究基础和保障条件有较大不同,在选择项目的承研单位时,评估专家组把是否具备相应的研究基础和保障条件作为选择承研单位的前提。
1.项目背景情况
有关机构发布的项目指南提出,为满足国际海事组织(IMO)关于船舶生活污水排放的最新要求,通过开展灰水及生活污水的高效物化-生化耦合处理和氮磷的高效去除技术研究,完成新型船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工程样机研制,实现装船应用。
本项目有4家单位申报,分别是某科技有限公司、某船舶公司、某机器有限公司和某大学,但只能选择1家单位承担。
2.各申报单位研究基础和保障条件
某科技有限公司在陆用和内河船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领域具有一定基础,但在远洋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领域技术基础较薄弱,前期没有相关产品研制经验,而且没有落实工程样机的实船应用方案。
某船舶公司在船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领域的研究基础较薄弱,牵头单位在船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领域缺少产品研制经验,仅从事过船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总装联调,参研单位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领域的研究也仅限于陆地污水处理项目。
某机器有限公司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引进国外技术生产船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在此基础上逐渐开发了多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船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产品获得了多家船级社认证,拥有完善的船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生产设施和检测测试设备。此家参研单位在船舶污水处理领域具有较好技术基础,有参与样机研制和试验的经验。
某大学在该领域具有一定技术基础和产品研制经验,但仅在高效膜反应器、电化学除磷等技术领域开展了一定研究,参研单位此前曾研制过满足国际海事组织旧规范的船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产品市场占有率不高。
3.专家组评估意见
通过对各申报单位及参研单位研究基础和保障条件的对比分析,评估专家组认为,某科技有限公司与某大学缺乏必要的研究基础和保障条件,导致研究目标与项目指南存在一定偏差;某船舶公司在船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领域的技术基础偏弱,缺少产品研制经验;某机器有限公司技术基础好、产品研制经验丰富、软硬件设施比较完善,技术方案合理可行,技术指标先进,示范船型代表性强,建议本项目由某机器有限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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