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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的基本要求

时间:2023-08-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科技项目评审评估中,要重点关注项目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形成的知识产权的转移转化。(二)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国务院于2015年9月印发的《关于在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总体方案》要求:“完善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探索充分体现智力劳动价值的分享机制,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有所成。”

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的基本要求

(一)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要求“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激励自主创新”。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6年11月4日印发的《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中,要求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将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相结合,加强机制和平台建设,加快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在科技项目评审评估中,要重点关注项目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形成的知识产权的转移转化。

(二)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

国务院于2015年9月印发的《关于在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总体方案》要求:“完善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探索充分体现智力劳动价值的分享机制,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有所成。”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9月印发的《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完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提高骨干团队、主要发明人受益比例。” 在科技项目评审评估中,要分析项目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鼓励承研单位探索充分体现智力劳动价值的制度措施。(www.xing528.com)

(三)军品科研生产优先采用先进适用的民用标准

2015年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建立有效的军民科技成果相互转化体系,完善国防科技协同创新体制机制。军品科研生产应依法优先采用先进适用的民用标准,推动军用与民用技术相互转移、转化。对军品科技研发项目,特别是军事装备研制需要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基础机电产品,要在评审评估中对能否采用先进适用的民用标准进行分析评估,推动民用技术向军工领域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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