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估专家组的组成
专家组的组成应充分考虑专业代表性、互补性,应以同行专家为主体,同时根据被评科技项目的具体情况,聘请管理、经济方面的专家参加;专家来源需具有广泛性,应充分考虑科研院所、企业、高校等不同机构的专家;专家组中的专家应来自不同行业的单位,如有特殊需要时,同一单位的专家不得多于两人。聘请专家应遵循回避原则,专家不能与所评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项目单位人员、项目参加人员、项目评估材料编制人员不得参与该项目评估工作。
(二)会议评审评估的基本程序
科技项目申报单位现场答辩与不到场答辩的评审评估程序有很大不同,其基本程序如下。
1.现场答辩评审评估程序
(1)召开专家预备会。委托方和评估机构向评估专家介绍评估流程、评估原则、主要评估内容、评估要求以及项目背景情况等。
(2)申报单位汇报。在项目立项评估中,申报单位汇报项目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的必要性、研究内容、技术途径、关键技术、技术指标、成果及应用前景、经费预算、研究基础和条件等。
(3)专家提问。申报单位汇报结束后,评估专家对研究开发方案、研究基础、研究经费等提出需要申报单位进一步说明的问题,评估专家对项目建议书未阐述明晰的内容提出质询时,申报单位应予以说明。
(4)专家提出评估意见。按照不同类型项目既定的程序和要求,评估专家提出定性和定量评估意见。对科技项目的立项评估和后评估,通常要由评估专家独立提出定性评估意见和定量评估意见;对科技项目的任务书评估和转阶段评审,一般由评估专家提出定性评估意见。
(5)形成专家评估组意见。对需要当场形成专家评估组意见的项目,项目负责人或专家组长组织专家进行内部讨论,形成专家组评估意见;或每位专家独立填写定量评分表和综合评估意见表,由项目负责人统计定量评估意见,汇总综合评估意见。
2.不到场答辩评审评估程序
(1)召开专家预备会。委托方和评估机构向评估专家介绍评估流程、评估原则、主要评估内容、评估要求以及科技项目背景情况等。
(2)专家阅看项目申报材料。因为申报单位不到场汇报,专家集中在会场审阅项目建议书或项目任务书等项目资料。在科技项目立项评审评估中,如项目属于比较大的复杂系统,建议书内容多,或参加的竞争单位多,应安排足够的时间让专家阅看。
(3)专家独立评分。专家看完项目建议书或项目任务书等项目资料后,按照定量评估评分表中的各个细项要求,对每个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独立评分并填写定性评估意见,此阶段专家不得相互讨论,并按照规定时间在会议室现场上交定性定量评估表。对需要当场形成专家评估组意见的项目,评估机构统计第一轮评分情况,按照规定的方法计算每份项目建议书的得分,做出第一轮得分统计表并张贴公布。每位专家详细陈述自己对每份项目建议书的评分情况及理由。
(4)专家组集体评分。对需要当场形成专家评估组意见的项目,应当在专家独立评估的基础上,通过专家组充分讨论形成评估组意见。对多家单位参与竞争的科技项目,根据项目得分情况,确定推荐立项的项目建议书。与会专家经充分讨论后,由专家组决定是否对每份项目建议书的第一轮得分进行调整,以及调整到多少分,将讨论确定的分数作为第二轮得分;如果专家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第二轮得分第一的推荐立项,其第二轮得分统计表需由评估专家、观察员现场签字确认,不同意的专家可写出保留意见。
(5)对排名第一的项目进行详细评估。对排名第一的项目建议书,评估组要对研究内容及技术方案、研究基础及保障条件、研究经费与周期等写出具体详细的评估意见,集体讨论通过后,由全体专家当场签字确认,如某位专家不同意小组意见,可写出不同意见及主要理由。
(三)两种会议评估方式的优点和不足
从科技项目实际评审评估的操作过程看,申报单位会议现场答辩评审评估和不到场答辩评审评估各有优点和不足,需要根据委托方要求和项目具体情况确定,扬长避短。
1.现场答辩评估的优点和不足
长期以来,科技项目的评审评估主要采取申报单位会议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采用会议现场答辩方法评估科技项目,可以让申报单位对研究方案、成果及应用前景、研究基础和条件进行详细的阐述和说明,评估专家和评估机构也可当场与申报单位进行讨论沟通,对一些关键问题进行比较详细的了解,特别是竞争性项目,有助于准确把握各参与竞争单位的优势和劣势,提出适宜承担该项目的单位,并对研究方案提出优化建议和意见。
会议现场答辩评审评估也存在如下一些难以避免的问题。(www.xing528.com)
一是难以有效避免竞争中的人为干扰因素。项目评估之前或评估中,有的申报单位给熟悉的评估专家打招呼请求予以关照,一些专家往往难以拒绝这种请求。
二是专家不能客观公正发表评估意见。科技项目需要聘请同行专家进行评估,鉴于该技术领域研究机构的有限性,很多项目不得不聘请与申报单位同一部门或集团单位的专家参与评估。会议现场答辩时,不但牵头单位和参研单位要派人参加,而且牵头单位所属部门或集团单位的部门领导也经常出席。评估专家面对本部门或集团单位的部门领导和兄弟厂所负责人,有时候该讲的意见不愿讲,该打低分的项目却打出偏高的分数。
三是一些申报单位对项目论证和建议书编写不够深入。有的申报单位认为要到会作报告和答辩,便不深入写项目论证,只简单阐述研究方案等核心内容,到场报告时在演示文稿(PPT)中补充说明。采用会议现场答辩方法进行科技项目评估时,要注意避免这些问题的发生。
2.不到场答辩评估的优点和不足
不到场答辩评审评估的优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提高了申报单位对项目论证和申报材料的重视程度。由于评估专家和评估机构看到的只是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资料,那么项目的论证深度和项目申报材料编写的质量则成为评价的重要因素,因此申报单位对项目论证和申报材料编写都很重视,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都比较翔实。
二是有效降低了竞争中的人为干扰因素。由于申报单位不到现场答辩,可以减少申报单位给熟悉的评估专家打招呼请求予以关照等情况,相应降低了竞争中的人为干扰因素。
三是有利于专家客观公正发表评估意见。由于既没有所谓“熟人”在现场,又有观察员在现场监督,因此专家能够客观公正发表评估意见。
对于大型复杂项目,因专家会议文本评估没有现场答辩环节,专家对技术方案往往难以准确了解,因此可以在专家会议文本评估之后再视情况让专家与项目申报单位面对面交流,做出比较详细的说明与解答。
(四)会议评估中有关各方的工作与责任
1.委托方的工作与责任
评估机构在对项目进行评估时,委托方要介绍规划、项目指南等背景情况,解释委托要求,监督评估组织过程;对评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特别是对申报单位及现场观察员反映的评估中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如涉及现场观察员反映的评估会议程序合规性,评估专家选取的合理性,评估机构和评估专家在项目评估中的公正性、客观性等问题,应在会议评估中及时解决。
2.评估机构的工作与责任
(1)评估机构及工作人员应按照有关规章制度,组织评估专家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咨询意见。
(2)对会议评估的安排和进展、项目评估中的重大事项,评估机构要及时与委托方沟通;对需要委托方确定的事项,应尽可能现场协调解决。
(3)对申报单位及现场观察员反映的问题,评估机构要及时与申报单位进行协调,对反映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召集有关各方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
3.项目申报单位及观察员的工作与责任
在科技项目会议评估中,按照委托方的要求,申报单位的主管部门可派出现场观察员参加评估,按照观察员职责及行为准则开展工作。
现场观察员由项目申报单位的上级部门、集团派出。如教育部直属高等院校申报项目,其观察员由教育部机关派出;军工集团的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竞争,其观察员由所属集团派出;民营企业申报项目,其观察员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派出。有关部门、集团派出的观察员名单及人选,要在会前报告委托方并经委托方同意。观察员的作用相当于现场公证员,他们全程参加相关项目的评估,监督评估会议程序的合规性,评估专家选取的合理性;对发现的有违公开、公正的问题及时向委托方报告,但不得对项目的研究方案等发表意见。现场观察员制度的设立,使评估机构和评估专家受到有效的监督和约束,对保证整个项目评估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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