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发布的科技项目规划、项目指南或申报通知,有关部门、企业集团、研究院所[以下简称有关部门(单位)]组织所属单位进行科技项目的立项论证,编写科技项目建议书(或科技项目立项论证报告)。
(一)项目立项论证的依据和条件
科技项目立项论证重点包括研究开发必要性、现有的研究基础(含已掌握的知识产权)、研究开发目标和主要研究开发内容、研究开发周期、研究开发经费匡算等。在深入论证的基础上,形成科技项目建议书。
因各类项目的研究内容不同,项目建议书对内容和格式也有一些不同的要求。工程研制项目应按研制目标、主要研制内容、研制周期等编制;对外技术合作科研项目建议书应包括技术合作的必要性,国内外技术发展现状,合作单位情况,主要合作内容、技术方案及指标、合作方式及成果形式,合作渠道与进度,经费预算及开支范围,预期成果,技术合作人员情况等;军品配套科研项目任务总要求应包括任务概述和研究目标、国内外同类产品(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要求达到的技术指标、进度节点,以及样品数量、需求预测、需求单位提供的相关条件、应用研究和考核验证工作的落实情况、推广应用前景等。
(二)项目建议书审批程序
科技项目建议书的申报审批一般按照下列程序。
1.项目申报
有关部门(单位)将科技项目建议书报送有关主管部门。根据网上公告申报的科技项目,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要求将项目建议书送到有关机构。
2.形式审查
有关主管部门对科技项目建议书进行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申报的项目是否符合规划与指南的要求、承研单位资格要求和项目建议书的完整性等,将不符合要求的科技项目建议书退回给有关部门(单位)。
3.专家审查与评估
有关主管部门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科技项目建议书,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咨询评估,重点审查项目的研究开发必要性、研究开发目标、研究开发方案与研究经费的合理性等。
4.审查与评估意见反馈
有关主管部门将评审或评估意见通告有关部门(单位),有关部门(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意见反馈给有关主管部门。
5.批复或订立合同
综合有关部门(单位)的反馈意见及评审或评估意见,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科技项目建议书。批复中包括研究目标、研究周期、研究经费、研究工作启动时间、后续论证工作要求等。不具备批复条件的科研项目,由有关主管部门通告有关部门(单位)。军队系统的科研项目,通常由项目管理机构与承研方订立研制合同。(www.xing528.com)
(三)工程研制项目的立项审批程序
对于不同类型的工程研制项目,有关主管部门有特定的要求。如列入航天五年科研规划的宇航工程,其立项论证和审批程序与其他科研项目有很大不同,工程立项审批分为6个阶段。
1.需求论证
用户部门会同研制单位组织宇航工程需求和必要性论证,初步明确工程任务定义、工程需求、任务目标以及实施的可行性,组织开展技术成熟度和过程风险评估;用户部门会同研制单位编制完成宇航工程需求与任务报告。
2.方案论证
方案论证包括提出工程实施的完整思路、研制总要求、各分系统分工和工程研制途径等。研制单位会同用户部门组织开展卫星、运载、地面系统以及发射测控等分系统综合论证,编制完成工程各分系统科研项目建议书,编制条件建设项目建议书,编制工程实施方案报告,提出贯彻研制总要求。
3.工程总体论证
工程总体论证包括协调各分系统技术指标、任务进度和经费需求等接口关系,明确各分系统单位的任务分工和责任,提出工程组织实施技术和行政指挥线等建议。
4.建议书申报
研制单位会同用户部门完善修改工程方案报告和研制总要求,编制工程实施大纲,联合上报工程项目建议书。
5.立项评估
工程项目建议书通过形式审查后,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综合评估。
6.审批批复
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根据咨询评估意见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与财政部联合批复工程立项。超过5亿元的重大工程,报国务院批准后立项。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