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二五”之前,国家有关部门陆续设立的科技计划主要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计划(“97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等。我国现有科技计划由于多是陆续设立,且按不同研发阶段设置和部署,缺乏顶层设计和宏观统筹,在体系布局、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总体绩效等方面都存在诸多问题。科技管理部门缺乏沟通协调,互不通气,多头管理导致科技资源配置碎片化。针对这些问题,科技部和财政部共同起草了《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014年12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发布实施。《方案》提出了新的科技计划体系,将我国现有的各类中央财政科技计划归为五类。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资助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支持人才和团队建设,增强我国源头创新能力。
(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产品和重大产业化目标,在设定时限内进行集成式协同攻关,解决“卡脖子”问题。
(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针对事关国计民生的农业、能源资源、生态环境、健康等领域中需要长期演进的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以及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和产品、重大国际科技合作,通过设立重点专项进行全链条设计,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组织研发布局和协同创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领域提供持续性的支撑和引领。(www.xing528.com)
(四)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
通过风险补偿、后补助、创投引导等方式,按照市场规律引导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资本化、产业化。
(五)基地和人才专项
加强科研条件建设,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打造国家科技创新高地,支持创新人才和优秀团队的科研工作。
《方案》提出的重大改革是设立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部管理的“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的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有关部门管理的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都被纳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范畴。新设立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旨在瞄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主要领域的重大、核心、关键科技问题,以重点专项的方式,从基础前沿、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到应用示范进行全链条设计,一体化组织实施,使其中的基础前沿研发活动具有更明确的需求导向和产业化方向,加速基础前沿最新成果对创新下游的渗透和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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