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学技术工作指导方针
我国对科学技术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规定:“国家坚持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实行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学技术工作指导方针,构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创新型国家。”这一方针是对我国科学技术发展实践经验的概括总结,是面向未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抉择。
自主创新。这是我国科学技术发展的战略基点,就是要从增强国家创新能力出发,加强原始创新,要有更多的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在关键领域掌握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注重集成创新,使各种相关技术有机融合,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和产业;注重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在引进的基础上研究开发出新技术、新产品。
重点跨越。就是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选择具有一定基础和优势,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关键领域,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实现跨越式发展。
支撑发展。就是从现实的紧迫需求出发,着力突破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支撑经济社会的持续协调发展。
引领未来。就是着眼长远,超前部署前沿技术和基础研究,创造新的市场需求,培育新兴产业,引领未来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9月印发的《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www.xing528.com)
(1)激发创新。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作为根本目的,强化创新成果与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
(2)问题导向。要找准突破口,增强针对性,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进展。
(3)整体推进。坚持科技体制改革与经济等领域改革同步发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全面性和协同性。
(4)开放协同。充分利用国内国际资源,加强工作衔接和协调配合,形成改革合力,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有效率地配置创新资源。
(5)落实落地。要求注重可操作、可考核、可督察,确保改革举措落地生根,形成标志性成果。
在科技项目特别是重大科技项目的评审评估中,要根据这些基本原则分析评估创新成果与产业对接措施、突破口选择、国内国际资源利用、标志性成果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