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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库曼斯坦民法典|遗嘱执行规定及责任

时间:2023-08-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1228条遗嘱执行人的指定为适当执行遗嘱处分,遗嘱人可委托其在遗嘱中指定的一名或数名继承人或非继承人执行遗嘱。第1231条全部或部分地执行遗嘱遗嘱执行人可执行全部的遗嘱内容也可仅负担执行单个的遗嘱处分。遗嘱执行人应当履行其职责直到遗产为全部继承人所接受。第1237条遗嘱执行人的责任遗嘱执行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其依遗嘱应负之义务的,应对由此给继承人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土库曼斯坦民法典|遗嘱执行规定及责任

第1227条 遗嘱执行的主体

遗嘱对遗嘱执行未做指示的,遗嘱继承人应共同执行遗嘱。经协商一致,继承人可共同委托其中一人或其他人执行遗嘱。

第1228条 遗嘱执行人的指定

为适当执行遗嘱处分,遗嘱人可委托其在遗嘱中指定的一名或数名继承人或非继承人执行遗嘱。非继承人同意为遗嘱执行人的,应以在遗嘱上记载或附着于遗嘱的声明做出表示。

第1229条 拒绝执行遗嘱

遗嘱执行人有权随时拒绝执行遗嘱人交托的遗嘱义务,但应提前通知遗嘱继承人。

第1230条 由第三人指定遗嘱执行人

遗嘱人可委托第三人指定遗嘱执行人,继承开始后,第三人应毫不迟延地指定遗嘱执行人并通知遗嘱继承人。第三人可拒绝执行受托行为,但应毫不迟延地就此情形通知继承人。

第1231条 全部或部分地执行遗嘱

遗嘱执行人可执行全部的遗嘱内容也可仅负担执行单个的遗嘱处分。

第1232条 遗产的保护和管理

遗嘱执行人负担自继承开始时对遗产进行保护和管理的义务;他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执行遗嘱。在遗嘱执行人如上权力限度内,继承人丧失对遗产的管理权。

第1233条 数名遗嘱执行人对遗产的保护和管理(www.xing528.com)

有数名遗嘱执行人的,仅在以保护遗产为目的的情形下,单人行为是允许的。在其他情形下,则应依所有遗嘱执行人的共同决定才可采取措施。

第1234条 与执行遗嘱有关的费用的补偿

1.遗嘱执行人应无偿履行义务,但在遗嘱中为其确定报酬的,不在此限。

2.遗嘱执行人有权从遗产中获得为保护和管理遗产所支付的必要费用的补偿。

3.非继承人的遗嘱执行人,无权从遗产中支出本法典第1244条规定情形之外的费用。

第1235条 遗嘱执行人的报告

依继承人的请求,遗嘱执行人有义务在执行遗嘱完毕后就遗嘱的执行向他们提交报告。遗嘱执行人应当履行其职责直到遗产为全部继承人所接受。

第1236条 遗嘱执行人的免职

遗嘱执行人履行义务时,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请求免除遗嘱执行人的职责。

第1237条 遗嘱执行人的责任

遗嘱执行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其依遗嘱应负之义务的,应对由此给继承人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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