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第548条定义根据赠与合同,赠与人应经受赠人同意将财产的所有权无偿移转给后者。第549条赠与合同的成立;赠与允诺1.自移转财产时起,赠与合同应视为成立。第550条不得赠与财产赠与将致使依赖赠与人扶养的人陷入严峻经济状况的,则赠与人不得赠与。第551条赠与财产的瑕疵赠与人恶意隐瞒赠与财产瑕疵的,有义务赔偿由此给受赠人造成的损害。第552条捐赠1.当事人可约定赠与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履行某特定条款或达成某特定目的。
第548条 定义
根据赠与合同,赠与人应经受赠人同意将财产的所有权无偿移转给后者。
第549条 赠与合同的成立;赠与允诺
1.自移转财产时起,赠与合同应视为成立。
2.赠与物只有遵循法定形式才能产生所有权的财产的,则符合该形式的赠与合同才是必须履行的。
第550条 不得赠与
财产赠与将致使依赖赠与人扶养的人陷入严峻经济状况的,则赠与人不得赠与。
第551条 赠与财产的瑕疵
赠与人恶意隐瞒赠与财产瑕疵的,有义务赔偿由此给受赠人造成的损害。
第552条 捐赠(www.xing528.com)
1.当事人可约定赠与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履行某特定条款或达成某特定目的。该目的可以是公共利益的捐赠。
2.除赠与人外,所课加条款的任何利害相关人亦可请求履行该条款。
3.受赠人未履行该条款的,赠与人可解除合同。
第553条 因受赠人的背恩撤销赠与
1.受赠人对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实施重大背恩行为的,赠与人可撤销赠与。
2.依法撤销赠与的,赠与人可请求返还赠与物。
3.自知悉发生有权撤销赠与的情形之时起1年内,赠与人可撤销赠与。
第554条 请求返还赠与物
1.赠与人在实施赠与后生活陷入窘境,无法维持自身及依赖其扶养的人的生计的,以赠与物仍实际存在为限,赠与人有权请求受赠人返还该物。
2.赠与人因自身故意或重大过失陷入贫困的,不得请求返还赠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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