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行政先决问题的司法审查,其本质是要解决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问题,以此作为刑事判决的依据和前提。关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的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刑事被告人无法举证,应该由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负责举证,因为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的时候,就应该具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适用行政诉讼程序审查行政先决问题,其核心与关键就在于将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和证明责任分配给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总的来说,行政诉讼程序在行政先决问题司法审查中的价值与功能,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监督与制约行政权力
刑事诉讼行政先决问题,其实就是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问题,或者说是行政权力行使的合法性问题。刑事诉讼行政先决问题的司法审查,也就是对行政行为或行政权力行使的合法性审查,以此作为刑事诉讼裁判的依据和前提。因此,监督与制约行政权力既是行政先决问题司法审查的重要功能之一,也是行政先决问题司法审查的价值目标。
(二)保障刑事被告人的人权(https://www.xing528.com)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刑事被告人主张构成行政先决问题的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不能作为对其予以定罪量刑的抗辩时,就需要对于构成行政先决问题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予以司法审查。权利保障是司法审查的首要功能,对刑事诉讼行政先决问题的司法审查,并非简单地把行政行为当作证据进行合法性审查,而是对刑事被告人权利救济的重要途径。在我国当前的刑事诉讼中,有罪推定的思想盛行,刑事被告人权利保障不够到位的现象较为普遍。保障人权是刑事诉讼的基本价值目标之一,通过刑事诉讼行政先决问题的司法审查,排除那些违法、无效的行政行为,使其不能作为刑事诉讼判决的依据和前提,就是对刑事被告人权利的最好保护。
(三)保障刑事诉讼的公正与效率
根本上来说,刑事诉讼行政先决问题的司法审查,就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公正与效率。一方面,刑事诉讼行政先决问题的进行司法审查,排除违法无效的行政行为作为刑事裁判的依据,是保障刑事诉讼裁判实体公正的根本要求。可以说,刑事诉讼裁判结果的公正是刑事诉讼行政先决问题司法审查最为重要的价值目标之一。另一方面,诉讼效率也是刑事诉讼的重要价值目标。其一,行政先决问题的司法审查,必须充分合理运用诉讼程序,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及法院的司法投入,以最少的诉讼成本完成刑事诉讼。其二,快速的审判是刑事诉讼中的基本价值目标之一,也是刑事被告人的重要诉讼权利之一[187]。刑事诉讼行政先决问题的司法审查,必须保障刑事被告人得到快速的审判。面对“诉讼爆炸”,在保证公正的前提下如何提高诉讼效率已成为各国司法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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