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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行政审判的中国模式:海坤教授行政法学论文选

时间:2023-08-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这一伟大的历史进程中,被誉为“中国现代行政法的开端”的行政诉讼法的颁布成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在继受西方的司法审查理论之后,中国本土化的行政审判制度有望生成。[128]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本文所关注的行政审判模式的变迁无疑为中国法治发展的自主型进路提供了注脚。

理解行政审判的中国模式:海坤教授行政法学论文选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厉行法治的实践已过“而立之年”。在这一伟大的历史进程中,被誉为“中国现代行政法的开端”的行政诉讼法的颁布成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孕育于特殊政治体制改革环境中的行政诉讼法具有浓厚的理想主义气息,饱含着国人对“作茧自缚”的行政法治的美好憧憬。本文的研究则显示,该法所确立的封闭对抗型行政审判模式在实践中遭遇到严重挫折。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又在历史的关键时期通过调整司法政策引领行政审判模式的悄然转型,一种以开放合作为特质的新的行政审判模式正在初现。在继受西方的司法审查理论之后,中国本土化的行政审判制度有望生成。

如果放眼中国的整个法治事业,同样可以看出法治的进路也正处于转型之中,即从单向度的学习、借鉴西方法律制度和理论的“追仿型进路”迈向以适应中国具体国情、解决中国实际问题为目标的“自主型进路”。“自主型法治进路的实质,就是把解决中国实际问题、实现有效的社会控制与治理的要求渗透到法律及其运作的整个过程之中,从而形成与中国国情相适应的法治体系”。[128]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本文所关注的行政审判模式的变迁无疑为中国法治发展的自主型进路提供了注脚。中国社会的转型仍在艰难进行之中,中国法治的探索也在进退维谷之间。如何在法治理想与中国现实之间进行适度妥协,如何在普世价值与中国特色之间理解行政审判制度,如何在变革与守成之间完成行政诉讼法修改的历史任务,注定是我们这一代人将要长期面临的课题。人们有理由相信,开放合作型行政审判模式的进一步发展,不仅会影响到我国行政诉讼制度未来的变革,而且也必将为我国自主型法治进路的探索积累更多有益的经验。(www.xing528.com)

(原载《法学研究》201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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