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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权益保障:宪法神圣条款的必然延伸

时间:2023-08-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尽管我国国内政治生活经历过严重的曲折,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终于从历史曲折中觉醒,在迈入二十一世纪的重大修宪活动中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内容载入宪法,这对于从权利入手解决中国农民问题富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宪法修正案增加“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条款,将成为这两个国际人权公约与我国国内法的接口,落实农民的基本权利理所当然属于宪法规定的“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内容。

农民权益保障:宪法神圣条款的必然延伸

人权是人依其自然属性和社会本质所享有和应当享有的权利。中国共产党根据“人民主权”原则建立了新中国,1954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已经规定了公民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早在1955年,周恩来总理就指出:“尊重基本人权,尊重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尊重正义和国际义务,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等原则,这些都是中国人民的一贯主张,也是中国一贯尊重的原则。”尽管我国国内政治生活经历过严重的曲折,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终于从历史曲折中觉醒,在迈入二十一世纪的重大修宪活动中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内容载入宪法,这对于从权利入手解决中国农民问题富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国人民进一步觉醒,联合国大会先后通过了著名的《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国际人权公约。我国对此也采取完全积极的态度,先后于1997年和1998年签署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前者已经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者的批准只是个时间问题。国际人权公约的积极内容与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以及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在总体上都是一致的。宪法修正案增加“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条款,将成为这两个国际人权公约与我国国内法的接口,落实农民的基本权利理所当然属于宪法规定的“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内容。

随着中国的和平发展,中国将承担起更大的国际责任。同时,随着执政党对依法治国、以人为本以及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崭新理论的确立和传播,中国农民的正当权益将越来越得到执政党和政府的重视和保障,同时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注意在宪法和法律框架内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成长为懂得充分享有人权的现代公民。(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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