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普法工作进行了多年,但是,实际调查使我们感到吃惊,行政复议法的民众普及率十分低,尤其是通过行政复议途径实现公平正义的成功案例在社会大众中极少知晓。全国人大常委会2013年开展行政复议法执法检查时,曾在15个省(区、市)发放调查问卷4800份,根据回收的4351份有效问卷统计,超过60%的受调查者表示对行政复议缺乏了解,其中1184人对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制度完全不了解,约占三分之一。在有的省,表示对行政复议不了解的受访者的比例高达80%以上。调查还表明,67.3%的受访者认为,当前制约行政复议法实施、行政复议作用发挥不好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群众对行政复议缺乏了解。在某省,执法检查组随机走访的几名曾经申请过行政复议的行政相对人,他们都表示,申请复议纯属偶然,此前根本不知道行政复议这种救济渠道和方式。我们认为,目前实际生活中,由于公众知晓率较低对行政复议作用的制约首先应当引起重视,这是一个基于实证调查所发现的问题。当然,从再深一层来研究,归根结底与行政复议制度解决实际问题的作用有关。近年来,在国务院法制办推动下,黑龙江、山东等地由于开展了行政复议制度改革和宣传,其直接效果就是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有所增长,有的人将其归结于制度改革增强了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因而百姓更加愿意选择行政复议。实际上,更直接的原因在于这些地方重视了行政复议法的宣传,以活生生的案例教育和影响群众,使更多人知晓了行政复议的优势,群众口口相传、耳濡目染,从而直接推动行政复议案件数量的增长。当然,过去忽视行政复议的宣传仅仅是一个比较浅表层次的问题,然而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并确实带来了群众不了解行政复议制度的情况,如果在这方面注意补课,将会显示出一些效果。让群众知晓对行政复议制度的优势应该是一项基础性的法律启蒙的工作。(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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