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传统的高度集权的行政管理体制来说,不需要也不可能建立普遍的行政许可证照制度,特别是中国传统的农业文化和重农抑商国策对广泛的许可制度是一种妨碍。封建统治者之所以严格控制对外贸易,对涉及国计民生重要产品实行专卖专利制度,仅仅是为维持自然经济结构和巩固封建专制统治服务,因此,对商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无疑起着束缚和阻碍作用。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表现在政府与企业、政府与个人之间的关系上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企业自主权的扩大,个人经济自由权(包括对个人资财的用量和投向上的一定的自由权,个人对时间的支配权以及在决定个人未来发展方向上一定的选择权等)逐步扩大,这些变化要求政府把保障商品生产者、经营者的外部环境和社会秩序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为此,一方面政府必须对某些控制的事项放松,使企业和个人有自主选择权;另一方面,又必须对这些自主选择权作必要的限制。行政许可制度就是使两者取得恰到好处的平衡:相对人有权向政府提出许可事项的申请,政府有权对这些申请审查并予以批准,政府与相对人之间形成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关系,这样有利于建立健康的商品经济秩序。政府正是通过发放生产经营许可证照,使有生产经营能力的企业或个人能从事该项生产经营活动,并通过检查监督对产品生产过程进行有效的质量监督,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沿着符合国家利益的方向发展,同时也保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反之,如果许可证照制度不能充分发挥作用或形同虚设,那么就会导致经济秩序的破坏,导致生产经营者或消费者利益的损害。总之,行政许可制度既是公民和社会组织自由度、自主权扩大的表现,又是国家强化管理职能,建立商品经济新秩序的不可缺少的法律手段。(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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