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地区特殊的内向型经济结构和计划经济严重残留的现实特征,在一定程度上也决定了东北地区某些政府官员思维方式的落后。正如民营企业家毛振华所言:“他们是政府,他们也是个企业,他们打着政府的幌子,非法夺走我们民营企业,让我们在黑龙江尝到了苦和难。”同样的,东北地区某些地方政府的行为不仅仅在一定程度上阻拦了外来资本、技术和服务,也给本地企业和人员造成了严重困扰,加速了本地资本和人才的外流。例如基层执法人员不依法执法,其行为往往不顾行政法基本精神和原则;有些部门官僚主义盛行成为企业和公民挥之不去的头疼问题。这也成为东北症结存在的重要土壤。某些政府工作人员严重缺乏服务意识,导致外来投资者失去投资信心,本地企业主也见异思迁,流向外地。研究东北困境问题,不能不正视这样的现实,确实在东北地区,部分地方政府良政善治作用也没有发挥好,政府该管好的事情没有管或者没管好,而许多不该管、不该插手的事情确乱插手,某些地方政府滥用职权的情况相当严重。
值得注意的是,前文所述的东北三大症结,并非是一个个孤立的个体,而在东北困境这一综合问题中它们相互渗透,相辅相成,互为犄角。计划经济的历史惯性是政府官僚主义滋生的土壤,内向型经济的现实特征是官僚主义扩张的推手,而政府的某些行为方式,又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了本地区市场经济的展开以及和其他地区的经济交流,加剧了计划经济的历史残留和内向型经济的固有模式。因此,对东北困境的解决,改善政府行为,改进行政手段,建设法治政府成为了解决诸多症结的命门。为此,笔者以为:对东北问题的分析,应采纳行政法学中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有用理论,以解决政府职能问题作为解决东北困境的切口。(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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