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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行政公共性理论初探:杨海坤教授行政法学研究论文选

时间:2023-08-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笔者最近去日本进行学术访问,发现国外学者,包括日本学者对行政的基本特征非常感兴趣。日本行政法学者认为,行政的公共性不仅有其实体性价值,行政法就是宪法尊重人权、保障人权实体价值的具体化、技术化;而且有其程序性价值,涉及监督政府、情报公开、公民参与程序等方面。日本学者询问本人有关这一问题的看法,从而引起笔者的注意和思索。

现代行政公共性理论初探:杨海坤教授行政法学研究论文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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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国行政法学界首次系统阐释现代行政公共性理论的作品,对行政法疆域的拓展、行政法理论基础的深化、行政法发展方向的确定都具有指导意义,特别是文末提出了国际行政的公共性课题,体现出作者深邃的学术眼光。

在法学研究中使用的概念大致分为两类:一类属法律概念,其特点是概念内涵已被完整、准确地描述,呈相对稳定状态,不能因学者兴趣不同而随意解释;另一类属学术概念,往往由学术界探讨或约定,可因学者研究方法、角度不同作出各种解释,但无论如何为了避免过于分歧的解释,也需要有相对的共识,尤其是不同学科研究同一对象或同一社会现象时,概念的共通性则具有更重要的意义。(www.xing528.com)

行政法者,关于行政之法也,可见,行政法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行政(行政权)。同时,行政学(行政管理学)的主要研究对象也是行政。此外,政治学宪法学等学科也多涉及行政概念。因此,关于行政概念及其特征成为多学科研究的对象。但由于行政本身具有多形态性、变动性、复杂性,关于行政概念的表述也呈现多义性、多样性和复杂性,如何把握行政的最基本特征就成为一个重要的学术问题。

笔者最近去日本进行学术访问,发现国外学者,包括日本学者对行政的基本特征非常感兴趣。日本行政法学者认为,行政的公共性不仅有其实体性价值,行政法就是宪法尊重人权、保障人权实体价值的具体化、技术化;而且有其程序性价值,涉及监督政府、情报公开、公民参与程序等方面。日本学者询问本人有关这一问题的看法,从而引起笔者的注意和思索。兹提出以下观点,以求学界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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