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什么是好的、公平的、合法的”或者“什么是坏的、不公平的、非法的”价值判断、价值观念的研究一直是哲学和社会科学的核心主题。笔者研读文献后认为西方对价值观的研究上遵循三种路径:
第一种认为价值观是幻觉,简称“幻觉说”,经典代表是西方哲学家尼采。尼采认为,价值观主要就是个人幻觉:我相信“什么是好的”,我确定我是因为“什么”确实是好的,所以我才有这样的判断,他对价值现代意义的确立具有巨大影响。其中,“幻觉说”又可细化为两种:一是可归纳为“幻觉心理说”,代表人物为弗洛伊德等心理学家。他们认为信念就是“理性化”。我相信“什么是好的”,因为我的这种信念符合我自己的心理倾向。弗洛伊德等心理学家的论述强化了尼采的影响力,持有各种价值观念的社会主体所认同的规范信念,其根源主要在于这些信念所能产生的心理效果,或者说主要根植于对这些心理效果的无意识的期盼。尼采等提出的价值理念主要是把价值观的来源归因于价值观的心理功能。二是称为“幻觉社会学说”,代表人物为马克思。他在尼采之前就提出了一种价值观的功能理论。他与尼采一样,也认为价值观不过是一种幻觉,“人们持有各种价值理念,因为人们(无意识地)期待某种效果”。对于马克思而言,这些效果更多地属于社会学效果,而非心理学效果。我因为我相信什么是好的,因为什么确实是好的,不过实际上我这个信念的原因在于什么符合我的阶级利益。
第二种研究路径为“理性选择说”,代表人物为德国社会学家韦伯。他的价值论同尼采的价值论之间大相径庭。韦伯认为理性在道德生活和历史上具有重要作用,当有人认为“什么是好的”时,他有很好的理由这么想,他这么想是因为他有这些理由。韦伯举例说,当罗马的公务员们受到了密特拉教的强烈吸引时,他们有很好的理由更倾向于这种宗教而非古老的罗马多神教。人类的信仰,无论是规定性的还是描述性的,都应当被视为“可以理解的”。
第三种研究路径可称为“集体意识说”,代表人物为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他认为虽然价值观是因社会而异的,但是价值观不能被认为就是幻觉。价值观之所以因社会而异,是因为在产生价值观的情境、认知资源、信息量,以及其他很多因素上面存在着差异。但是,价值观远不是所谓隐蔽的社会力量投射在人们心灵中所产生的幻觉。涂尔干认为,我们通常会在开始时把某些事物视作真实,因为我们身边人人都如此认为,但是到了第二阶段,我们就需要知道这些信念实际上并非为真。某个人在第一阶段把某个信念当作真理,这是因为集体意识的存在,到了第二阶段,这个信念成为集体的信念,这是因为它是一个真理。[9](www.xing528.com)
从上面的分析路径分析中我们会产生这样一种印象:价值观和价值判断的众多研究路径是高度异质性的。有些认为是幻觉的,有些认为是社会存在,有些是理性的,有些是无理性的,有些把价值观当作集体意识的产物,有的把价值观当作情绪因素的结果,有些认为价值观产生是出于利己的动机,有的认为价值观来自社会对个人的制约,等等。如果我们摈弃理论的抽象化,回归真正的社会现实,价值判断的状况可能是多样的。如果价值判断符合我的心理倾向或者阶级利益,那么我的价值判断可能就会受到这种兴趣或者利益的影响。但是,假如价值判断与我的个人利益、我所处的集体利益无关,那么这些因素可能就不是我价值判断的原因。可能的情况是,价值观在大部分情况下由“利己行动者”和亚当·斯密所提出的“中立旁观者”对问题的认识混合决定。当然,应当仔细考虑的事实是,在很多主题上,我们既可以是“中立旁观者”,也可以同时是“利己行动者”,我们要保证我们不会被自己的偏见所左右。
价值观是属于哲学世界观层次的观念,从不同的立场出发会得出不同的价值观定义。国内学界对价值观一般分为狭义价值观和广义价值观(陈章龙、周莉,2004;张兴国、史娜,2012)。广义的“价值观”,相当于哲学基础理论中“价值论”,是指与自然观、历史观等相类似的、以价值为特定对象的理论学说系统。上面分析的西方三种研究路径就可以归为这个类别。狭义的价值观主要指存在于人类头脑中的主观意识和观念取向。[10]有的学者把价值观与价值观念等同,认为“价值观念,简称价值观,是人们心目中关于一切价值的信念、信仰、理想和标准的总称”[11]。从个体角度来看,价值观是个体心中的信念系统,是个人人生观中的重要内容,在人们实践活动中发挥着行为导向、情感激发和评价标准的作用,制约着个人实践活动的各个方面;从社会层面来讲,价值观是社会文化体系的核心,是人们在处理价值关系时所持的立场、观点和态度的总和,标示着社会集体对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规范性判断,渗透于社会的政治、经济、道德和文化领域,以及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
因而,价值观不是幻觉,他是个体在一定社会情境中的理性抉择,是社会群体文化影响和个体内在秉性的混合体。价值观念的异化既有生物遗传学方面的因素,也有个体心理、社会群体以及互动情景等综合作用的结果。监狱服刑人员的价值观教育也就是营造良好的服刑人员的社会互动情景,转变其错误的个体认知,重塑其对社会、他人以及个人人生的正确取向,从而为其顺利回归社会、做一个守法公民、不再犯罪打好基础。[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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