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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监狱工作中的分类教育矫治—三个关键方面的实施

时间:2023-08-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此情况下,干警可以针对相应情况开展适度的教育矫治。教育矫治的重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通过讲解所用药物的副反应和相应处理方法消除其对药物副作用的恐惧心理,确保按照医嘱进行疾病治疗和服药;二是将认罪服法教育和配合治疗结合起来,使其认识到精神疾病控制不良造成其性格或人格改变的严重危害;三是通过教育达到精神分裂症型精神病罪犯做到知病防病,并在较好地控制自身病情和情绪的基础上,革除犯罪恶习。

上海监狱工作中的分类教育矫治—三个关键方面的实施

精神病罪犯的精神病病情属性上来说,这类罪犯与一般罪犯群体有着很大的区别。不同病种类型的精神病罪犯有着不同的特点,其表现或慵懒、或敏感、或麻木、或暴戾,并且在一定意义上,精神病罪犯即使在未发病状态下,相比正常罪犯其心理行为缺陷也更严重些。虽然从精神病学的角度来看,这些人格方面所表现的问题可能是长期精神疾病造就的,但医疗机构已有的成功的矫治实践也给人以希望。精神病患者的上述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非药物的教育矫治手段解决。监狱机关进行教育矫治工作恰恰又是我们的“尺之所长”。所以,根据不同精神疾病类型的特点,对收押的精神病罪犯开展分类型的教育矫治通常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参照CCMD-3的分类标准,以司法鉴定机构所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确定的类型,对现有精神病罪犯作出初步分类。考虑教育矫治开展的经济性与便利性,对现有的精神病罪犯进行病情和辅以SCL-90量表结果的归类,大致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精神分裂症

精神分裂症是指一种严重的、致残的精神疾病,以脱离现实、不合逻辑的思维、妄想、幻觉以及其他情感、行为或智能障碍为主要特征。这种障碍可以影响到言语、情感、对精神运动行为的感知、人际关系和自我意识。[23]这类的精神病罪犯在药物治疗得当、没有或较少外界应激因素时可以向病情治疗的中期或恢复期发展,罪犯精神病病情有了起色,或精神症状基本消失。在此情况下,干警可以针对相应情况开展适度的教育矫治。教育矫治的重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通过讲解所用药物的副反应和相应处理方法消除其对药物副作用的恐惧心理,确保按照医嘱进行疾病治疗和服药;二是将认罪服法教育和配合治疗结合起来,使其认识到精神疾病控制不良造成其性格或人格改变的严重危害;三是通过教育达到精神分裂症型精神病罪犯做到知病防病,并在较好地控制自身病情和情绪的基础上,革除犯罪恶习。

在提到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治疗时,精神医学的专家也指出,尽管药物治疗很重要,然而单纯的药物治疗是不够的。对于大多数患者,药物治疗必须结合下列治疗方法:心理社会治疗和康复治疗、提高依从性训练、职业咨询、心理治疗、适当利用社区资源[24]。笔者考察在押精神病罪犯中的精神分裂症型罪犯时发现,其中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的占绝大多数。所以,在此类罪犯的教育矫治上,主要采取了心理治疗和健康教育为主的教育矫治手段,在具体方法上,开展音乐矫治、书法矫治、艺术折纸等偏静的矫治项目,总体效果较好。

2.心境障碍

心境障碍也称情感性精神障碍,是指由各种原因引起的以显著而持久的情感或心境改变为主要特征的一种疾病。主要表现为情感高涨或低落或反复交替,伴有相应的认知和行为改变。社会上比较常见的抑郁症就属于此类。心境障碍的多数患者有反复发作倾向,每次发作多可缓解,部分可有残留症状或转为慢性[25]。心境障碍型罪犯虽然属于精神疾病中相对较轻的疾病类型,但是如果没有得到较好的医疗矫治,其在狱内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却是最高的,每次的抑郁发作、躁狂发作就意味着这种类型的罪犯会经历一次要么伤害自己、要么伤害他人的情绪疾病。药物的使用需要精准掌握,过犹不及都不能阻止抑郁、躁狂情绪的产生,而且药物的稍有不慎就会使原来的抑郁或躁狂患者变成双相情感障碍,抑郁与躁狂交替反复,更是给监管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在日常的教育矫治中发现,即使在抑郁躁狂未发作状态下,此类型的精神病罪犯也在情绪情感方面表现得更为细腻、对社会现实和环境适应能力较弱、心理自我调适不良,教育过程中或者一言不发,或者如连珠炮般长时间向干警倾诉各类不满和不平以及“看不惯”等。在具体的教育矫治上,我们采取了一些个体心理矫治的方法,鼓励心境障碍型精神病罪犯正确面对自身情绪和疾病,通过唱歌、艺术折纸、运动疗法(甚至仅仅是简单的集体队列)等动静结合的教育矫治项目开展工作。干警在教育中注意积极倾听和引导,创造比较和谐的集体氛围,对此类精神病罪犯的教育矫治都有较好的帮助。精神科护理和治疗的专家也认为,对一个抑郁症患者来说,积极的结果(OUTCOMES)包括O(overwhelming)极度悲伤和失落感减少;U(uses)运用解决问题和推理的技巧来应对应激;T(talk)愿意并得体地与他人交谈;C(cognitive)认知歪曲减少或消失;O(overcome)克服躯体上伤害自我的想法;M(maintains)对自己保持积极的态度;E(eats)饮食均衡;S(sleeps)每晚睡6—8个小时[26]。虽然条目比较简单,但却值得我们在精神病罪犯的教育矫治上加以借鉴,同时也需要干警投入相当大的努力才能达到的。

3.人格障碍

人格障碍,又称变态人格、病态人格、精神病态、人格异常等,人格障碍是指人格特征明显偏离正常,使个体形成了特有的反映个人生活风格和人际关系的行为模式。[27]虽然没有认知功能的缺损,但由于人格障碍型精神病罪犯具有适应不良的性质,其人格在内容上、外在表现上异常。由于这个原因,常会使自身遭受痛苦或给个人或社会带来不良影响。虽然人格障碍本身尚非病态,多数精神病学家认为只是一种极端偏离正常人的人格范畴心理障碍[28],但在狱内环境下,各类人格障碍的亚型都对监狱的安全和教育改造的实施带来极大的挑战,如反社会人格障碍、冲动型人格障碍、偏执型人格障碍等,尽管在人格障碍的医药治疗上已取得一些进步,但对人格障碍的处理很大程度仍然是根据人格障碍者的不同特点,帮助其寻求减少冲突的空间。

人格障碍型罪犯一般很难与其他罪犯和睦相处,易怒、苛刻、心怀敌意、恐惧或控制欲强,有暴力行为的危险,偏执、自卑,多数罪犯面对应激缺乏有效的应对机制。医学观点认为,治疗人格障碍的目标不在于完全治愈,而是在于着重以心理治疗和教育的方法增进患者的应对技巧,解决短期内存在的问题,培养人际交往技能。[29]这与我们提出的教育矫治不谋而合。在对这类罪犯实施教育矫治时,我们主要通过深入了解和接触后,与他们建立良好的情感基础和关系,通过教育谈话帮助其认识个性缺陷之所在,施以认知、行为方面的矫治,鼓励他们改变自己的行为模式,并对其出现的积极变化予以鼓励和强化。特别要注意,直接改变人格障碍型精神病罪犯的原有行为和认知模式具有相当困难,一般要避免其直接暴露在诱发不良行为的处境之中,教育矫治顺势而为,逐渐有所突破。在教育矫治项目的选择上,可主要采取合唱表演、心理团训等集体性的项目来增强社会适应和人际交往能力,辅以书法、折纸,培养较好的情趣和耐心。

4.精神发育迟滞(www.xing528.com)

精神发育迟滞是个体在发育阶段,在遗传、先天、后天、生物学或社会学、心理方面的不利因素作用下,造成智力发育障碍或受阻,而导致的智力功能明显低于同龄水平同时伴有社会适应困难为主要特征的一种综合征。智商(IQ)低于人群均值2.0标准差(或IQ值小于70)即为智力明显低于平均水平。在医学临床上表现为认知、语言、情感、意志和社会化等方面显著落后于同龄人。在监狱环境下,由于这部分罪犯具有某种犯罪经历,所以在具体衡量上不能仅以智力低下来判断。一般来说,在狱内服刑的精神发育迟缓型精神病罪犯还有一定程度的社会适应能力欠缺和人格缺陷问题,在现实改造中其日常生活基本能够自理,且经过教育培训能够获得一技之长,在他人照顾下能够进行熟练的劳动生产,但也有部分在改造中和日常活动中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生活需要他人安排和督促。另外,这类罪犯极易受不良环境影响,接受或学习其他罪犯的不良恶习,甚至被其他人蛊惑、挑唆发生违反监规纪律的情况。

对这类精神病罪犯的教育矫治上,干警要抱有特别的爱心和极大的耐心,循序渐进、由简至繁,逐渐增加教育内容,尽量培养其独立生活的能力,防止不良影响和违纪事件发生,做好生活常识、社会规则、法律常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对原有的不良行为和违法违纪行为给予正面教育,干警自身以及其他罪犯对其避免歧视。在教育矫治上,加强自我控制力的训练、社会能力培养和职业技能的学习,要求其家属一起进行配合做好不良恶习的行为矫治。[30]

5.神经症和应激相关障碍

此两种精神病类型总体上占比不大,在教育矫治类型上有所类似,同时从管理的便利角度出发,课题组将神经症和应激相关障碍划分为一个类型。神经症又称神经官能症或精神神经症,是一组精神障碍的总称,其包括神经衰弱强迫症焦虑症恐怖症、躯体形式障碍等,患者深感痛苦且妨碍心理功能或社会功能,但没有任何可证实的器质性病理基础。应激相关障碍,原称反应性精神障碍或心因性精神障碍,指一组主要有心理、社会(环境)因素引起异常心理反应而导致的精神障碍。神经症与应激相关障碍的发病通常都与不良的心理因素有关,不健康的素质和人格特性常构成发病的基础。此类精神病罪犯类型的症状复杂多样,常有焦虑、持续的紧张心情、恐惧、缠人的烦恼、自认毫无意义的胡思乱想、强迫观念等。部分人会有躯体疾病的不适感,但经过临床检查却一般没有所指的疾病。

这类罪犯在精神状态良好的情况下与正常罪犯并无太大异常,一般能适应改造环境,行为和认知基本可以为他人理解和接受,但在不良的情绪和行为作用下会表现出头痛、失眠记忆力减退、心悸、胸闷、恐怖感、行为举止怪异等症状。对于此类精神病罪犯应以心理矫治为主,通过教育使罪犯逐步了解所患疾病的性质、改变其错误观念、解除或减轻精神因素的影响。[31]在矫治项目的选择上,可采取集体形式的教育矫治项目,如心理剧、心理团训、主动式音乐治疗和书法矫治项目等,用外界氛围影响其主观精神、心理内环境。

6.其他情况

在收押的精神病罪犯中,有一部分精神病罪犯是基于难以逆转的大脑功能损害造成的器质性精神障碍,也有部分难于归类的精神障碍,和部分自理和接受教育能力较差的罪犯全部归于其他情况型,做个别化的教育矫治处理;另外,对于各类型精神病罪犯中发生的伪装、夸大精神病病情的也归于此类。

器质性精神障碍是由于有明确的病理改变而引起的精神障碍,一般情况下其精神病病情会随躯体病理变化而不断加重。在监狱的环境没有更好的治疗条件情况下,干警需要做好这部分罪犯的教育安抚工作,强化健康护理和照管,及时做好相应记录和送医就诊。

而对于伪装夸大精神疾病的情况,多因罪犯为逃避改造、减轻劳动或寻求保外而故意夸大精神疾病的病情。正如部分学者所言,唯独精神病是脑子里面的疾病,既看不见,又摸不着,全凭自己的表演,容易伪装[32],针对这种情况,监狱干警一方面在做好精神疾病及治疗方面宣传教育的同时,要做到听其言,更重要的是观其行,明确监狱相关纪律,使其自己认识错误或直接被拆穿。

此类型的精神病罪犯的教育矫治工作主要集中在宣传教育上,包括对于精神疾病、药物治疗、法律制度的等方面的宣传讲解,使其在端正相关认识的基础上开展工作,相关干警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施以有针对性的个别教育矫治措施。需特别注意对于证据和材料的收集整理,避免执法医疗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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