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执行系统是指监狱对被交付执行刑罚的罪犯,依照法定职责和程序将生效的刑事裁判所确定的刑罚付诸实施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对老病残罪犯监狱来说,其构成要素是:
1.特色制度
它是指符合老病残罪犯服刑和改造的制度。某监狱成立之初,其制度几乎是照搬照抄其他监狱的。在运行一个周期后,监狱发现制度存在不适应性,有的制度空白,甚至制度与制度之间发生冲突。为此,监狱坚持制度建设与实际发展相衔接,立改废释并举,努力解决制度结构不完整、内容不配套、程序不严密、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做到监狱管理制度于法有据,确保制度规范立得住、行得通、用得好。例如,为加强对老病残罪犯身体健康情况的掌握,监狱特制定《服刑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办法》;为规范老病残罪犯的生活卫生工作,监狱首创《监区生活卫生单元化管理实施办法》;等等。这样的制度,监狱称之为特色制度,是上级规定没有或仅仅提到而已,但对某监狱来说,确实非常需要、管用。[2]
2.狱务公开
监狱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以司法部狱务公开试点工作为契机,以现代行刑特征、上海监狱特点和老病残罪犯监狱特色为出发点,分层调研需求,分类梳理内容;发挥“罪犯一卡通”优势,提升会见室功能,探索狱务公开活动。结合押犯实际,监狱大胆探索在公开方式上从“形态化”向“质态化”转变,由“大而全”综合型向“少而精”专项型公开转变,如:专题通报生活卫生情况,向罪犯近亲属展示防暑降温的应对措施、排药服药的现场管理,彻底打消了他们的顾虑;技术支撑上从“碎片化”向“系统化”转变;执法监督上从“单一化”向“多元化”转变[3],如邀请执法监督员深入参与病犯个案研讨,走近并教育引导老病残罪犯。(www.xing528.com)
3.执法证据
随着监狱工作要求的提高和罪犯维权意识的增强,监狱执法工作越来越规范化、标准化。[4]老病残罪犯情况复杂,8年来,某监狱来信来访共计1 400余件,其中涉及老病残罪犯保外求医的占35%多,信访人员中还存在缠诉闹诉的极端个案;罪犯狱内正常死亡42例,如何正确处置死亡事件变为常态但又棘手。因此,如何规范证据收集与保存的程序,如何认定证据是否有证明力以及证明力的大小,从而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实现执法公正、保护人权和化解危机,对某监狱来说非常重要。监狱在工作中边摸索边实践,制定了《执法证据工作实施办法》,并将其列入民警应知应会内容;同时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全监民警学习,改变证据意识淡薄的执法习惯,切实提高“靠证据执法”和“用证据说话”的能力,以提高执法质量促进执法公正。
4.生活卫生
作为物化的刑罚执行,按照《联合国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和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等,老病残罪犯的“住”“吃”“穿”“医”这些需求都有别于一般监狱。考虑到他们的身体,[5]“住”必须要住得方便,罪犯三大场所的硬件设施要处处显示人文关怀的细节;[6]“吃”必须要吃得安全,有助于其吸收营养和消化,提高免疫力;[7]“穿”必须穿得暖和、合适;[8]“医”必须治疗得及时,而且谨慎。对那些生活无法自理的罪犯,监狱必须安排其他罪犯对他们进行护理,为此上级部门还在某监狱建立了护工培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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