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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老病残罪犯监管改造模式的科学方法

时间:2023-08-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们采取系统论的方法构建老病残罪犯的监管改造模式。在构建模式的过程中,必须准确地运用系统论的基本概念,以此作为构建工具。例如,人体作为一个系统,是由呼吸系统、神经系统等多个子系统构成的。老病残罪犯监狱应该具有哪些子系统,这是模式构建的重心所在,也是模式是否科学的关键。本文所构建的要素,主要是根据某监狱的实践经验。

构建老病残罪犯监管改造模式的科学方法

我们采取系统论的方法构建老病残罪犯的监管改造模式。系统,是指由相互作用、相互依赖的若干要素结合起来的具有一定结构和特定功能的稳定而统一的有机整体。系统论,是指把认识对象作为一个系统来分析、认识和考察的方法,它着眼于系统与其中的要素之间、要素与要素之间以及系统与环境之间互相联系、互相作用的关系,对此进行整体的、综合性的、动态的认识和考察。[1]运用系统论的方法构建模式,就是指把老病残罪犯监管改造工作作为一个系统来分析、认识和考察,着眼于系统与其中要素之间、要素与要素之间、系统与环境之间的互相联系,互相作用的关系,对此进行整体性、综合性、动态性的分析和研究。在构建模式的过程中,必须准确地运用系统论的基本概念,以此作为构建工具。

1.系统

首先,应把监狱的整体工作作为一个系统去认识和分析。对于这一点,是没有疑义的。因为作为一所关押和改造老病残罪犯的监狱,它的执法、管理、教育改造、劳动、生活卫生等,已经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系统,任何监狱都是如此。

2.子系统

任何系统都是由子系统构成的。这里所说的子系统,是指构成系统的基本部分,即最大的子系统(因为子系统下面还可以再分解出更小的子系统)。例如,人体作为一个系统,是由呼吸系统神经系统等多个子系统构成的。老病残罪犯监狱应该具有哪些子系统,这是模式构建的重心所在,也是模式是否科学关键。笔者认为,并非任何一项工作都能够成为子系统。例如,劳动改造虽然很重要,却不能成为最大的子系统,它只能是教育矫治系统中的子系统。我们所构建的子系统应具备以下特征:(1)具有整体性,即它体现监狱的整体工作;(2)具有特定的层次性,即它在监狱的系统中处于一定的层次,具有一定的地位和作用;(3)具有动态性,监狱不是孤立的存在,它同社会环境之间是开放的、互动的,作为子系统必须具有这种与社会环境之间的动态性。此外,需要说明的是,子系统之间具有派生的关系,即一个子系统可能派生出另一个子系统。随着子系统的派生,事物的构成日益复杂,同时也日益高级化。(www.xing528.com)

3.要素

子系统是由要素构成的。所谓要素,是指构成事物的基本因素,必须是直接参与确立系统质的元素,它们在相互作用中产生并保持了系统的结构和特质。要素,其实也是一种系统,只是更小的系统。在构建老病残罪犯监狱的监管改造模式时,如果确定了子系统,那么下一步的任务就是分析特定的子系统里,有哪些基本因素,这些要素的确立承载了老病残罪犯改造的何种特色。本文所构建的要素,主要是根据某监狱的实践经验。

综上所述,我们构建老病残罪犯监狱罪犯改造模式运用的是系统论,基本概念是系统、子系统和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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