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务公开载体的丰富性有效保障了狱务信息公开多样化的需求。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强调,要调整、改进狱务公开方式,要从最初的只是张榜、上墙这样一种简单的方式、落后的手段,要向使用更多的现代化的、信息化的手段去推进,能够使我们公开的方式更加便于大家去了解,便于大家去监督。当前,实现狱务公开层次性的渠道除传统的公示公告、狱务公开栏、监狱报、狱内广播、入监指南外,现代的载体有监狱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查询平台、监狱接待、开放日、监狱博客、监狱微博等。但不是所有的渠道都可以对公开对象公开,关键要看公开对象需要了解哪些内容。如绝对公开内容(正面清单),罪犯可以通过公示公告、狱务公开栏、监狱报、狱内广播、入监指南和罪犯一卡通平台;罪犯家属只能通过接见时能接触的平台了解,如《狱务公开手册》、监狱接待、电话咨询,而监狱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查询平台等现代渠道还是较少的;社会人士要了解的话,最多的还是《狱务公开手册》、监狱门户网站。限制公开(负面清单)的渠道更少,并且出于条件限制,申请人必须提出申请,才能了解。
因此,结合实际,笔者建议:一是畅通双向沟通渠道。除继续依托传统手段外,监狱要开通24小时咨询、留言电话,落实监狱领导接待日制度,加强监狱与家属之间的双向沟通;开展“监狱开放日”活动,让社会、罪犯家属感知并理解民警执法权威、罪犯改造生活。二是完善信息化公开渠道。上海监狱利用现有罪犯“一卡通”系统,倒逼民警由被动变主动使用,提高管理效能;通过培训和引导,确保罪犯“人人会使用”,实时查询自身改造情况;在狱内公示和网上公告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结果,使罪犯、罪犯家属和社会人士也能了解这些信息;通过远程视频法庭,加强法院的公开庭审,使执法监督员参与监督。探索借助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信息化平台向社会公开监狱执法活动。三是发挥会见场所功能。完善功能布局和设施设备,增加LED大屏,增设信息查询终端、放置《狱务公开手册》等,便于罪犯家属和社会人士了解监狱执法情况,同时通过会见室的文化建设和环境布局向罪犯家属展示监狱公正执法和民警执法形象。四是健全执法监督渠道。监狱扩大聘请范围,明确相应职责与义务。邀请他们参与会见、列席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评审会议,参与旁听开庭审理等执法监督活动。(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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