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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一个崇高价值的普世性概念

时间:2023-08-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自由及于人类的价值和重要性不言而喻。[25]早在古希腊时代,自由就被作为一个崇高的价值理念提出来了,柏拉图认为,“自由就是对至善或真理的追求与认识”。美国著名历史学家艾里克·方纳曾在《美国自由的故事》一书中指出:“无论作为个人或还是一个民族,在美国人的自我感觉和意识中,没有任何其他的概念比自由更为至关重要。”自由不仅是人类生存的不可或缺的基本的条件或维度,而且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天性”。

自由:一个崇高价值的普世性概念

古往今来,自由如同平等、民主、人权、正义等一样,一直为人类孜孜以求和向往。自由及于人类的价值和重要性不言而喻。《共产党宣言》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24]这样一个社会所要实现的就是通过每个人自由发展从而达到一个自由王国。由于自然和历史的原因,西方人对自由的重视程度和研究成果,明显胜于东方人,不仅在学术上形成了关于自由的话语谱系,而且在社会上形成了崇尚自由的文化传统。[25]早在古希腊时代,自由就被作为一个崇高的价值理念提出来了,柏拉图认为,“自由就是对至善或真理的追求与认识”。[26]到了近代,自由逐渐发展成为一个自主性、基础性和本质性的概念,西方社会把自由确定为一项不可剥夺的天赋人权之一。正如1215年英国《自由大宪章》,明确提出了权利和自由的原则;1776年美国在《独立宣言》中明确宣称:“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从他们的‘造物主’那边被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美国著名历史学家艾里克·方纳曾在《美国自由的故事》一书中指出:“无论作为个人或还是一个民族,在美国人的自我感觉和意识中,没有任何其他的概念比自由更为至关重要。”[27]

诚然,在不同语境中,自由的概念或许依然受到这样或那样的诸多限制,但自由本身所固有的普世性价值无法回避,也不容回避。纵观人类史,尽管人生而自由,却又无时不在追求自由,无刻不在为自由而战。可以说,整个人类的历史,就是为了自由而不断斗争的过程。因为,由“自然意义上的自由”到作为权利的“法律意义上的自由”不可能自然实现。人类社会的文明和进步必然体现在人的自由的不断扩大和发展。任何人,自然包括罪犯,都有追求自由的权利。自由不仅是人类生存的不可或缺的基本的条件或维度,而且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天性”。[28]一个失去自由的人无异于笼中之虎,其境遇可想而知。卢梭曾指出:“一个人抛弃了自由,便贬低了自己的存在,抛弃了生命,便完全消灭了自己的存在。因为任何物质财富都不能抵偿这两种东西,所以无论以任何代价抛弃生命和自由,都是既违反自然同时也违反理性的。”[29]罪犯因犯罪而失去自由,但他同样需要自由,自由对于罪犯更具有特殊的意义。(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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