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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监狱工作共识性劳动理论与实践成果

时间:2023-08-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监狱劳动的痛苦是“监狱劳动意识”形成的一个要素。共识性劳动和强制性劳动及其组合都是劳动的表现方式。

上海监狱工作共识性劳动理论与实践成果

1.共识性理论在监狱劳动中的移植

布洛维的共识性劳动理论是分析资本主义如何赢得剩余价值,本文并不讨论资本主义与工人阶级的关系,而是借鉴布洛维的分析方法,从技术层面运用它。布洛维认为,资本主义劳动过程并非简单的产品生产过程,其中渗透着政治和意识形态因素。这种劳动过程对劳动者的渗透,在监狱劳动中也存在着这种情形。这里的“渗透”,在监狱中的习惯性用语叫作“劳动改造”(这是一个狭义的概念,仅仅是指劳动对罪犯的作用,而不是广义上的劳动改造学说或劳动改造理论)。监狱劳动所渗透的内容包括:通过改变“社会存在”来改变罪犯错误价值观;矫正好逸恶劳的恶习,培养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在劳动中习得谋生技能,出狱后能自食其力,等等。监狱劳动的渗透方式是通过劳动及劳动的组织管理,目的是通过这种型塑,使罪犯达到预期的改造目标。为了论述方便,笔者将监狱劳动中的渗透、渗透的内容、方式以及型塑的目标多层含义暂用“监狱劳动意识”这个词组来表示,以区别于布洛维的“生产的政体”的概念。

2.监狱劳动的强制性与自愿性

根据现行法律,监狱的劳动具有强制性,但这种强制性是相对的强制性,因为还存在罪犯自愿接受监狱劳动的情形。强制性是针对不自愿这种情形而言的。因此,在自愿的情形中,是不存在强制性的,只不过自愿的指向与强制的指向恰巧相同。罪犯劳动的自愿包括罪犯真心悔过,觉得应该通过劳动表达忏悔。

3.“监狱劳动意识”的基础是监禁的痛苦(www.xing528.com)

监禁即是刑罚惩罚,监狱劳动是监禁惩罚的附属物,或者说是在技术上的表现形式。就监狱劳动而言,监禁的痛苦表现为劳动的强制性。这又分为4种情形:一是从不喜欢劳动到必须参加劳动,如本身没有职业的罪犯,原本游手好闲、不喜欢劳动,这种强加的劳动是一种痛苦。二是劳动的内容不具有可选择性,罪犯参加监狱劳动,必须服从统一的安排,这就形成了与本意分离的痛苦。例如,监狱的工艺品折叠加工,不是每个罪犯在社会上都从事过工艺品折叠加工,他在这个特定的时间里所从事的与他在社会上的职业相分离。三是时空不可选择,罪犯在监狱劳动的时间和地点是特定的,不可选择。四是罪犯的劳动付出与所获得的报酬不对等。监狱劳动的痛苦是“监狱劳动意识”形成的一个要素。

4.强制性与组织共识性不冲突

马克思的劳动过程理论阐述了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强制劳动。布洛维认为,马克思的强制劳动观点在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应得到发展,即以“组织的共识性”来完善单一的“强制劳动”的不足。共识性劳动和强制性劳动及其组合都是劳动的表现方式。组织的共识性与个体的意识或态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混淆。布洛维认为,“在劳动过程中,共识基于组织行动,仿佛为工人呈现了真实的选择,却又限制了选择的范围。正是在参与选择中产生了共识”[30]

监狱劳动的组织管理,是对其强制性的补充和完善,监狱劳动的组织及其过程、蕴含在监狱劳动中的纪律,都是监狱劳动共识的对象,“只要把强制限制在狭窄的但又是明确的和公认的界限内,它同样可以成为共识的对象”[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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