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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目录学研究》:排除梁有与其他书目的关联

时间:2023-08-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关键问题是,“梁有”是否还指其他梁代书目?因为当时公私书目著录多为一万多卷,没有超过文德殿目的,除去与文德殿目重合之书,必定所剩无多,阮氏只有将其他书目中所有余书尽数收入,才有可能增加近一万五千卷之多。“梁有”全据《七录》,不会采录其他书目,同时又是由《隋志》之性质和特点决定的。班固据《七略》“删其要以备篇籍”,目的在于反映西汉盛时藏书之富。

《古典目录学研究》:排除梁有与其他书目的关联

姚氏发现《隋志》“梁有”的一些疑点,本来具有一定意义,问题在于他试图用它采录“梁代书目”甚至“宋齐梁陈四代书目”来解释这些疑点,既无助于真正解疑释惑,也与史志目录编撰体制不相符合。

“梁有”全据《七录》,毋须采录其他书目,首先是由《七录》之性质和特点决定的。《七录序》云:“凡自宋齐已来,王公搢绅之馆,苟能蓄聚坟籍,必思致其名簿,凡在所遇,若见若闻,校之官目,多所遗漏,遂总集众家,更为新录。……总括群书四万余卷,皆讨论研核,标判宗旨。……凡内外两篇,合为《七录》,天下之遗书秘记,庶几穷于是矣。”显然,《七录》是阮氏根据他所搜集到的宋、齐、梁三代公私藏书目录汇编而成的。姚振宗说:“大抵宋齐书目所有者,梁代诸家书目无不有之,故概以‘梁有’括之也。”(第9页)这一说法施之于梁代其他公私书目实有未安,因为宋齐藏书到梁代已过数十百年,多少会有所遗佚,不可能都见载于梁代藏书目录,而《七录》“总集众家”,自然仍有著录。从这个意义上说,《隋志》用“梁有”代指《七录》,其实是不够准确的,“梁有”之书梁代未必皆存于世,应该理解为“梁代书目《七录》中有”。姚氏又说:“此言‘宋有’者,谓王俭《七志》也。本志引《七志》,唯见此条,亦疑仍是‘梁’字之误。”(第113页)疑为字误倒亦未必,《隋志序》有“近观王、阮《志》、《录》”之语,其参考《七志》毋庸置疑。注文中之所以仅言“宋有《三家经》二卷亡”,应该是其他图书都被阮孝绪抄入《七录》,即已在“梁有”之内,只有这部书阮氏偶尔漏抄,故独注为“宋有”。

关键问题是,“梁有”是否还指其他梁代书目?《隋志》著录《梁天监六年四部书目录》四卷,殷钧撰;《梁东宫四部目录》四卷,刘遵撰;《梁文德殿四部目录》四卷,刘孝标撰。两《唐志》又有丘宾卿《天监四年书目》四卷,适与文德殿目同年,姚振宗、余嘉锡诸人疑即一书,未有确据。天监中书目,已为阮氏所采录,其中文德殿目著录最富。阮序后附《古今书最》云:“《梁天监四年文德正御四部目录及术数书目录》,合二千九百六十八帙,二万三千一百六卷。秘书监殷钧撰《秘阁四部书》少于文德书,故不录其数也。”《史通·点烦》篇云:“阮孝绪《七录》书有文德殿者,丹笔写其字,由是区分有别,品类可知。”据此分析,阮氏自序中所谓“校之官目”,具体来说就是以收书最多的文德殿目为基础,凡出自该目的图书都用红笔书写著录,其他官目则与私簿同样,只是作为校补的依据。其著录图书除外篇佛法、仙道二录不计,仅内篇五录即达三千四百五十三种三万七千九百八十三卷,比文德殿目多一万四千八百七十七卷,这个数字是很惊人的。因为当时公私书目著录多为一万多卷,没有超过文德殿目的,除去与文德殿目重合之书,必定所剩无多,阮氏只有将其他书目中所有余书尽数收入,才有可能增加近一万五千卷之多。即便有少数遗漏,亦当纯出偶然疏忽,可以忽略不计。阮氏自言“天下之遗书秘记,庶几穷于是矣”,洵非虚语!

但是刘遵《梁东宫四部目录》编撰年代史书失载,阮氏是否见及,无从得知。姚振宗考证说:“案刘遵初为昭明太子舍人,后为简文帝东宫中庶子,所著目录本传不载其事,不知何时。或当在中大通以后。”(第389页)但他在考证簿录类诸书时又认为,《七录》成书于普通四年,《七录》以上诸书皆阮氏所及载,则刘遵之书当成于普通四年前,这显然陷于自相矛盾。丁氏针对其后一说提出批评:“《梁东宫四部目录》为刘遵于中大通二年至大同元年间除简文帝中庶子时所撰,这比孝绪于普通四年撰《七录》时晚了七至十二年,孝绪怎会知道?《七录·古今书最》及簿录部不载此书实属自然。故姚氏言此目在《七录》之内,实误。”《古今书最》每代仅列一二部主要宫廷书目为代表,刘遵之书为东宫书目,收书亦当少于文德殿,其不见录固宜。《七录》簿录部著录三十六种之多,显然不止《古今书最》所列寥寥数种。因《古今书最》没有提到刘遵的书目,就断言《七录》“不载此书”,这是没有道理的。又《梁书·昭明太子传》云:“于时东宫有书凡三万卷,名才并集,文学之盛,晋宋以来未之有也。”此普通中事也。刘遵由昭明太子舍人累迁宣惠将军记室,而萧纲入为宣惠将军在天监十二年(513年),则刘遵任昭明太子舍人应该在天监前期。其时东宫藏书未臻盛期,但宫廷编撰书目之风正盛,刘遵于此时编东宫书目,亦自可能。丁氏不提刘遵为昭明太子舍人事,而断言此目编于简文太子中庶子时,没有说明任何理由,何以令人信服?退一步说,即使此目编于刘遵去世的大同元年(535年),仍在他所谓三帝称谥之前,更比刘璠降魏的承圣元年(552年)早十七年,按他的说法仍不可能著录三帝、刘璠著作。再退一步说,即使忽略前人之说的各种漏洞,承认刘遵之书比《七录》晚七至十二年,用来解释姚氏所谓多载“并时之人”的疑问,如此短暂的时间差,并无多大实际意义。而在考证出《刘缓集》的编集晚于大同二年之后,则其不可能见于刘遵书目,更已确然无疑。姚氏后序中又用《隋志》采录“宋齐梁陈四代书目”这一提法,显然也是为了解释三帝称谥及“并时之人”的疑惑,但用“梁有”兼包陈代书目,于理未安,且陈代书目中何以除三帝外,没有其他大同三年以后的著作,亦令人难以索解。而在考证出《七录》成书于大同二年之后,再据《南史·阮孝绪传》所载阮氏去世时,“梁简文在东宫,隆恩厚赠”阮氏子,则阮氏与简文关系亦非寻常,即使刘遵所编为简文东宫书目,阮氏必得见而采之。另外,由于《七录》并非藏书目录,在采录前人书目的同时,还可以据耳目闻见收录,以此来解释“梁有”多载阮氏同时人著作,岂不是更为合理吗?

“梁有”全据《七录》,不会采录其他书目,同时又是由《隋志》之性质和特点决定的。《隋志》是继《汉书·艺文志》之后又一部史志目录。班固据《七略》“删其要以备篇籍”,目的在于反映西汉盛时藏书之富。后来《旧唐志》亦据《古今书录》著录开元藏书,以其下距唐亡尚远,每为后人所诟病,不知彼实独得班氏之遗意。姚氏之世,史志既变其体,补志风气复开,皆以旁搜博采,通录一代著述为职志。适《隋志》总序有云:“其旧录所取,文义浅俗,无益教理者,并删去之;其旧录所遗,辞义可采,有所弘益者,咸附入之。远览马史班书,近观王阮志录。”姚氏以补志国手读之,以谓唐贤亦擅其惯技,以排比“旧录”为能事,乃欣然引为同道。故其言曰:“其纂修《经籍志》也,以隋代官私书目所谓见存者类次为长编,附以梁代之所有”,“欲综括梁以来所有为一志”。(第864页)实则此技古者唯阮孝绪、郑樵、焦竑数子偶尔为之,至清人始精于其道。《隋志》所据“旧录”,王重民曾撰专文考证为《大业正御书目录》[16],笔者则考证其为唐太宗贞观中魏徵校书时编撰的一部书目[17]。这两种说法的相同之处,在于都认为《隋志》正文主要依据隋代或唐初一部官藏书目,略作增删。其附注“梁有”,则因此志原为《五代史志》之一,而梁为五代之始,典籍号称完备。史志苟简,参据一前一后两部著录最夥的书目,足以略显五代藏书之始终,不必复参其他书目。其序中所言增删,观其著录图书部卷数及小序“删其见存可观者”等语,盖增为虚辞,删乃实事,特其任意废书之遁辞耳。此于“梁有”尤为确凿无疑,其故略有二端。既属梁有今亡,则深浅雅俗、有无弘益何从谈起,一也。《七录》汇编宋齐梁公私书目而成,即便偶有遗漏,谅必不多。今“梁有”近二千种,若复有依据其他梁代书目者,则其于《七录》删弃其半,复于其他书目中偶为阮氏漏略者费力搜讨,此理所难通,事所必无,二也。

正如丁延峰所指出,考辨“梁有”的主要意义,在于“根据所注‘梁有’等是否可以辑录《七录》”。他的答案是否定的,认为今日可以确知见于《七录》的只有各种古书中明确引用的四十种,并主张“在转引《隋志》载梁代书籍时,除非有可靠的证据,否则你就还必须使用‘梁有’,而不能言必称《七录》”。其实姚振宗虽然首倡“梁有”有出于《七录》之外的说法,但其具体所指不过上文引用过的寥寥几位作者及其著作,至于其他绝大多数“梁有”乃至正文著录的阮氏以前著作,他仍然认为皆当见于《七录》,故在多数类末都对《七录》、《隋志》著录种数进行比较,经常推测后者当有多少种见于前者。如在儒家类末云:“本志所载七十四种,除去《武侯集诫》以下八种,正合六十六种之数。”(第424页)意谓《隋志》正文和附注中前面共六十六种即《七录》儒家类的全部图书,后面八种《七录》在文集录杂文部,《隋志》重出于此。综观《隋志》,除史部部分小类外,经子集三部删弃《七录》都不很严重。若循姚氏方法作进一步考证,当能推测出《七录》著录图书约三千部,占内篇五录原收之书的十分之九,不啻《七录》简目重现于世,这将具有何等重大的学术意义!轻信姚氏几点似是而非的怀疑,却对姚氏全书中随处可见的基本观点熟视无睹,惜哉!

(原载《古典文献研究》第13辑,凤凰出版社2013年,与殷炳艳合写)

【注释】

[1]姚振宗:《隋书经籍志考证》,《二十五史补编》本,中华书局1955年,第864页。下引该书仅括注页码。

[2]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卷34,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553页。

[3]章宗源:《隋书经籍志考证》卷8,《二十五史补编》本,中华书局1955年,第62页。

[4]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卷85,中华书局1965年,第726页。

[5]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卷40,中华书局1965年,第339页。(www.xing528.com)

[6]姚名达:《中国目录学史》,商务印书馆1998年,第84页。

[7]李曰刚:《中国目录学》,台北明文书局1983年,第129页。

[8]胡楚生:《中国目录学研究》,台北华正书局有限公司1980年,第180页。

[9]汪辟疆:《目录学研究》,商务印书馆1955年,第70页。

[10]王欣夫:《王欣夫说文献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35页。

[11]周少川:《古籍目录学》,中州古籍出版社1996年,第129页。

[12]丁延峰:《〈隋书·经籍志〉之“梁有”考释》,《中国文化研究》2005年第3期。

[13]王欣夫:《王欣夫说文献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35页。

[14]钟仕伦:《金楼子研究》,中华书局2004年,第13页。

[15]丁延峰:《姚振宗〈隋书经籍志考证〉辨误三则》,《新世纪图书馆》2005年第3期。

[16]王重民:《对于〈隋书·经籍志〉的初步探讨》,《中国科学院图书馆通讯》1957年第7期。

[17]张固也:《〈隋书·经籍志〉所据“旧录”考》,《古籍整理研究学刊》1998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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