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维护统一指挥
职权设计应当保证行政命令和生产经营指挥的集中统一,这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参谋职权和职能职权在促进正确行使直线权力的同时,也对直线人员产生了限制。如果处理不好,很可能干扰和削弱直线职权。为了维护直线部门和人员自上而下的集中统一指挥,职权设计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1)直线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工作拥有决定权。必须明确职能部门行使参谋职权,其任务是提建议而不是指挥。直线人员虽然应认真听取参谋机构和人员的咨询与建议,但必须由自己做出决定并经过直线组织发出指示去贯彻执行。
(2)把职能职权用于真正必要的业务活动上。例如,企业为用户服务要恪守统一标准,为了加强企业管理基础工作,加强定额、标准、信息、计量等工作。如果某些工作的职权配置一时难以确定归属于何种部门为宜,处理的原则应该是限制职能职权,将权力向直线主管人员倾斜,以便尽可能保证他们职权的完整性和责任的明确性,防止出现多头指挥的现象。
(3)职能职权关系尽量不超越直线主管人员下属的第一级组织机构,不能再向下延伸。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将职能职权尽可能地集中在关系最为接近的机构,以保证直线指挥系统的统一。
2.保证责权一致
为了切实保证责权一致,职权设计要注意解决好以下两个问题。第一,决策权、指挥权和用人权相统一,把用人权授予对本企业、本系统、本部门的工作负有全面责任的决策者和指挥者,即领导人。这是有效行使决策权和指挥权的组织保证。第二,正确处理直线职权、参谋职权和职能职权的配置。享有直线职权的部门,应该是那些从事提供成果的业务活动的部门及其主管人员。与提供成果的活动有着紧密联系的是支援性活动,即为享有直线职权的部门和人员获得预期成果而提供支持和服务的那些业务活动。为了切实达到支持与服务的目的,承担这类业务的部门,总的来说应该享有参谋职权和职能职权。(www.xing528.com)
3.让参谋机构切实发挥作用
在企业组织中,为避免参谋机构形同虚设的现象发生,职权设计应实行强制参谋制度并授予参谋机构和人员报告权,使参谋机构和人员具有一定独立性,鼓励他们发表真知灼见,使企业领导避免重大失误。
正确运用参谋职权有利于企业运营,是企业适应环境复杂化和管理现代化的有效手段,在一定程度上能对职能职权起到补充作用。合理利用参谋职权可以通过三种途径:首先,明确直线与参谋的关系,分清双方的职权关系与存在价值,从而形成相互尊重、互相配合的关系;其次,授予参谋机构必要的职能权力,以提高参谋人员的积极性;第三,直线经理为参谋人员提供必要的信息条件,以便从参谋人员处获得有价值的支持。
4.对职权做出明确规定
由于职权涉及企业各个层次和部门,每个部门又同时兼有多种职权,这就使得整个企业的职权关系十分复杂,加之某些职权界限不容易正确把握,因此,进行职权设计,必须对职权做出明确规定。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以开放性组织为代表的创新型组织结构,在高科技领域中大量涌现,成为推动科技进步的新兴力量。这类组织具有较强的创新特征,对组织成员的自主性与独立性具有较高的要求,这就要求组织在职权设计中更好地权衡集权与分权的比重,根据外部环境和组织自身的变化合理调配,以实现组织的最佳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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