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开放系统,组织界线具有可渗透性特征,因此组织与环境之间必然会经常互相发生影响。概括起来,环境对任何组织都存在以下三方面的影响。
1.环境是组织赖以生存的土壤
首先,一个组织是否应组建,要根据所在的环境,根据社会需要和可能条件来决定。离开社会需要,组织的存在就失去了意义;符合社会需要而条件不具备,组织便无法组建。其次,组织要开展工作活动,就必须筹集各种生产要素——人、财、物,但这需要从环境中获得。第三,组织的产出——产品和劳务,又必须拿到组织的外部去进行交换,才能获得收益,维持和扩大其生产经营活动。
2.环境影响组织内部的各种管理工作
环境对组织中的各种管理活动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比如,外部市场竞争的加剧,要求企业重新调整内部各部门的分工协作关系以提高竞争能力;文化教育的普及和劳动力素质的提高,要求企业领导者采取新的激励制度和措施,以满足员工的高层次的需求。所以说,管理者必须对可能影响管理工作的各种因素加以识别,并做出反应。
3.环境对于组织的管理工作、效益水平有重要的影响和制约作用(www.xing528.com)
对于一个组织来说,其管理工作的好坏和效益水平的高低,首先取决于良好的外部环境。国家政策稳定,教育水平高,市场发育健全,法律政策完善,则会促进组织的管理工作和效益的提高;否则,会造成管理工作困难、甚至混乱。其次取决于管理者是否重视环境、适应环境,是否根据环境的变化做出正确的决策。作为管理者,要分析并把握环境变化的规律,认清环境中的机会和挑战,促进管理工作的改善和效益的提高。
社会责任
面对社会各方面的压力,企业必须承担为股东谋求经济利益以外的社会责任。在西方管理学界,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争论由来已久,究竟什么是“社会责任”,学者们至今也没有达成一个可以被广泛接受的定义。在各种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中,相对规范的是斯蒂芬·P.罗宾斯(Stephen P.Robbins)的定义。罗宾斯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一种工商企业追求有利于社会的长远目标的义务,而不是法律和经济所要求的义务”[1]。对此,罗宾斯有一个限定,这就是这一定义假设企业遵守法律,并追求经济利益。其前提是,所有的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和不承担社会责任的)都会遵守社会颁布的所有法律。同时,这一定义将企业看作一种道德机构,在它努力为社会做出贡献的过程中,完全能够分清正确和错误的行为。
社会责任可以具体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第一,企业对顾客的社会责任。“顾客是上帝”越来越成为企业经营的基本原则,企业对顾客的责任主要表现在提供安全的产品、提供真实的产品信息、提供售后服务、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赋予客户自主选择的权利等方面。第二,企业对员工的责任。员工是一家企业最为宝贵的财富,企业对员工的责任主要体现在不歧视员工、要培训员工、创造舒适的工作环境、提供必要的待遇等方面。第三,企业对环境的责任。企业既受自然环境的影响,又影响着自然环境。从自身生存和发展的角度看,企业理应承担起保护自然环境的责任。企业对环境保护承担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包括控制污染物的排放、研制并开发“绿色环保型”产品、推动环保技术的不断应用。第四,企业对竞争对手的责任。规范的市场经济鼓励有序竞争,反对无序竞争,不刻意压制竞争,也不搞恶意竞争。总体上说,企业与竞争对手之间并不只是存在着竞争关系,也存在着合作关系。第五,企业对股东的责任。股东作为企业的投资者,企业应当努力为其提供富有吸引力的投资报酬;此外,企业应当为投资者及时、准确地提供财务信息。第六,企业对所在社区的责任。有社会责任的企业会有意识地通过适当的方式把利润中的一部分回报给所在社区,以感激所在社区为企业发展所提供的良好的发展环境。企业积极寻求途径参与各种回报社区的活动,还可以为企业树立并巩固良好的公众形象,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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